2017年3月24日起,在成都限购区域购买住宅需要拥有限购区域户籍2年,如果户籍不满2年需要再加12个月的社会保险(单位缴纳),或者在该限购区域内稳定就业并且连续不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单位缴纳)以上。
“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是指购房者工作单位注册地在限购区域,且该工作单位已为购房人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
限购区域一圈层:高新南部园区和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域;
限购区域二圈层:锦江区,成华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新都区,温江区,郫都区,龙泉驿区,高新西区,双流区;
限购区域三圈层:简阳,清白江,新津,都江堰,彭州,邛崃,崇州,金堂,大邑,蒲江,高新东区;(成都户口,或者12个月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
如果不满足以上条件,暂时不能购买限购区域的住房,但是可以购买不在限购范围的商用公寓、商铺、写字楼等非住宅不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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