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信访被刑拘,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刑拘23天后取保候审,一年后解除取保候审,至今未起诉可赔偿?信访时是从攀枝花市到四川省交通厅,是按程序逐级信访,也没有任何过激行为,当时递交完材料都各自离开,抓人时是在异地抓的(不是在交通厅所在地,而是在郫县),罪名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罪,解除取保候审都快一年了,无任何传训,也没有收到起诉传票,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