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年龄规定。按照《义务教育法》”年满六周岁”规定,2021年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

2、户籍规定。按照户籍政策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有效户口:一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同一户籍上;二是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一直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上。新迁入户口截止网上报名时间结束之前有效。

3、房产规定。根据有关规定,房产需提供房管或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认定的房产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备案的购房合同,用途为住宅,交房居住,下同)。

4、招生范围。以《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为准,可登陆邹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zoucheng.gov.cn/col/col26494/index.html)查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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