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上班时间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成都市政务服务窗口(含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分中心,各区(市)县政务中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窗口)将试行延时服务。 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在法定工作日中午(12时—13时)提供延时服务,全天服务时间为:9:00—17:00; 为群众个人服务窗口(含各区(市)县政务中心,市政府政务中心各分中心及相关外设窗口,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服务窗口)在每周六9:00—17:00; 市政府政务中心为企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的服务事项试行预约式服务,安排在每周六9:00—17:00; 因国家、省、市政策性等因素造成相关服务需求量激增时,各政务服务单位应视情况提供法定工作日夜间和节假日延时服务。
【法律依据】
《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 第三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第四条 在特殊条件下从事劳动和有特殊情况,需要适当缩短工作时间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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