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调度纪律的十一条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1.不执行或拖延执行调度指令。

2.擅自越权改变调度管辖设备的状态、参数、控制模式。

3.不如实反映现场情况,有意隐瞒或虚报事实。

4.未经调度许可,擅自在调度机构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上进行工作。

5.不经调度下令,擅自改变发电厂有功、无功出力。

6.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汇报不及时或汇报错误,延误事故处理。

7.未经调度许可,在运行中的电力通信、调度自动化设备上开展工作并造成后果。

8.性质恶劣的其他行为。

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严肃机关工作纪律的通知》 第二条 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

(一)严格执行机关考勤制度。厅机关公务员要切实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严格遵守机关考勤工作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要认真遵守办公秩序,坚守岗位,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填写《公务员考核手册》,记录每天工作任务。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看电影、网购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各处室要严格公务员考勤和管理,认真填写《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员考勤表》留存备查,每月填报上月本处室《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公务员考勤情况汇总表》,由处室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7日前报厅人事劳资处存档备查。

(二)严格请假、休假报备制度。厅机关公务员工作时间外出开会、办事,要向处室主要负责人、处室主要负责人要向分管厅领导说明公务内容、去向及返回时间,经许可后方可外出。同时,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打招呼、私自离岗外出。公务员请事假、病假、婚丧假、产假和公休假应严格按照《关于印发肃省交通厅机关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意见通知》(甘交办﹝2008﹞127号)、《关于省交通运输厅系统领导干部年休假有关事项的通知》(甘交人劳﹝2016﹞2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厅机关公务员考核工作的通知》(甘交人劳﹝2015﹞9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在履行书面请假手续,并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同意后,报厅人事劳资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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