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协议可以随便找个单位盖章吗

如题所述

不能。就业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找到正式工作时,你与学校、就业单位签订的三方协议。这关系着毕业时你的人事档案和派遣证的去向问题,对自己至关重要,要对就业协议注重起来。如果毕业后就职私营企业,个体企业,外资企业等,则档案和户口将挂靠在其挂钩的人才交流中心;毕业后没有立即就业或分配的毕业生,超过规定时间,学校也会将其档案转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全国通用,所以高校毕业生都有且有唯一的编号,请慎重对待,只可签署一次。对于学校来说是统计该校该年的毕业生就业率。所以有些学生甚至会不负责任的说这个东西对学生来说没有用,就是学校要搞升学率的东西。对于你来说直接牵涉到的是你的档案和就业情况问题。之所以很多学生说没有用,是因为很多毕业生毕业后找工作甚至几年都没有遇到正规的单位来问其要这个东西,或者问其要调档案,于是很多人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都以为这个东西是没用的,还会以讹传讹说是压根儿就没用的。其实不然。这个东西很重要。
拓展资料:就业协议书乱签的后果
就业协议书由国家或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统一制表。须注意的是学校同意盖章这一步一定要最后执行以保护学生的权益高校毕业生就业必须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签署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对学校和个人意义不同:对学校来说,就业协议书是学生否就业的凭证。一般来说,学校比较在意的是学生的就业率,这个指标直接影响学校的声誉,定级等等,所以,签订了就业协议后,毕业答辩就会宽松些,学校培养学生的目的就是让你就业嘛。对个人来说,三方就业协议起到一个临时合同的作用。一般来说,公司录取应届生都希望越早越好,因为越早,接触的好学生也更多。所以,本来应该毕业后再录取,现在却变成毕业前已经开始录取了。但是对于毕业前录取的学生来说,公司当然希望具有一定的约束力。同时,校方也希望提前录取而具有更多的时间办理学生的毕业关系转出
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七十三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当年11月至次年5月签订毕业生录用协议。之后,国家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订了全国统一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后来又由各省教育厅根据本省情况制订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学校统一发放,每个学生只能领取一套带有编号的就业协议书。关于就业协议的性质究竟为何,理论界的看法不同,司法实践中的理解也不一致.如果毕业后就职具有人事权的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通过调函将户口和档案会转到企业单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