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交通事故伤者对保险公司的赔付不满意,可通过投诉、调解、仲裁、诉讼这四种渠道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下面为您简单讲解这四种渠道:
1. 投诉如果保险代理人及保险人在展业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或违纪行为,可以向当地保监局信访办投诉,通过行政途径解决。
2、调解一些大城市已经在国内建立了保险调解制度,负责保险调解的委员会由市保险同业公会牵头,各保险公司推荐熟悉相关保险业务和法律知识的人员组成,并聘请专家、律师、消委会人员为顾问,依据国家有关
人民调解的相关
法律法规,提供调解服务,被保险人可以申请保险纠纷调解完全免费。
调解制度并不可能解决所有的保险纠纷,但对处于相对弱势的保险消费者而言,显然是获得帮助的有效方式之一。
3、仲裁仲裁是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之前或之后达成书面协议,愿意把他们之间的争议交给双方都同意的第三者进行裁决,仲裁员以裁判者的身份而不是以调解员的身份,对双方争议作出裁决。
仲裁组织作为民间机构,没有采取
强制措施的权利,对仲裁裁决的
强制执行权属于人民法院。如果仲裁裁决后,保险人拒不履行裁决,可以向保险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诉讼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指的是人民法院依法定
诉讼程序,对于保险纠纷予以审查,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作出判决或裁定。诉讼解决保险纠纷是人民法院的司法活动,其所作出的法律裁判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予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