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证明办了上户口可以改姓吗?

如题所述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更改的,但是当事人符合户口申报地的更改名字的条件的,在申报户口后,可以使用出生证明以外的名字作为常用名;根据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提示,把《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添加到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即可。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国卫妇幼发〔2013〕52号)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第二条规定: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

法律依据:

《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

(一)建立健全有效工作机制

(二)严格信息变更。《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

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9-07

可以

  办理条件:  

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受刑事处罚、正在接受劳动教养的,一律不予变更姓名)。变更姓名正当理由通常是指: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的等。原则上,领了身份证后,没有正当理由是不办理姓名变更的。  

提交材料:  

1、已按要求填写的《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和申请人的书面报告。(收原件) 

 2、《户口簿》(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申请人的《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从业于机关、团体、学校和企、事业单位等的,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入学(入托)的,提供学校(幼儿园)同意变更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待业、务农的,提供所在村(居)委同意变更的证明(在《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中加具同意变更意见并盖公章的,视为有效证明)。(收原件)  

办理流程:  

1、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在规定的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审核和审批手续,受理窗口为派出所的应同时将已审批的材料移交受理地派出所,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受理地户籍窗口凭公安分局户政中队的批件当场办理变更手续。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9-06

孩子出生证代表孩子出生是符合政策的,孩子还没有上户口之前可以更改名字。更改名字以后,以前使用过名字会成为曾用名记录在个人档案之中。

第3个回答  2021-09-06
出生证明 办了上户口 ,也就是给孩子已经上完户口了 ,只要理由充分 ,是可以改姓了 。
第4个回答  2021-09-07
《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是不能更改的,但是当事人符合户口申报地的更改名字的条件的,在申报户口后,可以使用出生证明以外的名字作为常用名;根据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的提示,把《出生医学证明》上的名字,添加到户口本的“曾用名”一栏即可。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