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由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统一制作的《退役军人优待证》(并非民政部门的优抚卡
)是不能替代《残疾军人证》(伤残军人证还是2004年10月前的有效证件)的,北京市也一定会使用国家的《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同样也是不能替代《残疾军人证》的。参照2020年01月1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颁布的《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的规定,退役军人享受的基本优待项目有24项,而残疾军人享受的基本优待项目有27项;其中残疾军人乘坐飞机、火车和长途汽车半价,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地铁、公交、轮渡等)免费和全部残疾军人享受职工医保待遇是不会有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