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觉得这事是月嫂占理,因为我是怀疑孩子父亲在说谎。
01、男子把孩子交给月嫂三年,事后男子要起诉月嫂。简单说一下这件事情,17年的时候郑阿姨给一家去当月嫂,当时的合同里只写着干26天,26天结束后郑阿姨再次接到那家人的电话邀请她再去为他们工作,郑阿姨就答应了。
当时是8千一个月,为期三月,三个月后郑阿姨就准备回家过年,但这是哪家夫妻俩让她将孩子带回去照顾,因为他俩没时间照顾,这一照顾就是三年,期间郑阿姨让孩子父亲将孩子领回去,孩子父亲称没时间就跟郑阿姨说与她签三年合同。
三年后男子将孩子接了回去,当时男子只给了郑阿姨一年的工资,称其余的钱会在20年10月30日给郑阿姨,当时还写了欠条,但过了10月30日,郑阿姨并没有收到转账,于是打电话给男子。
男子称要找郑阿姨算账,原因是男子认为郑阿姨给他的孩子吃安眠药,还长期将孩子关在屋子里导致孩子不会说话有轻微自闭症,而郑阿姨认为男子这样说话不讲良心,双方可能会对簿公堂。
02、月嫂无错,男子撒谎的可能性很大。我个人觉得这是月嫂是没错的,男子所说的完全有可能是在说谎,男子称孩子三岁还不怎么会说话,有点自闭症,讲道理出现这种情况难道不是他和自己妻子的错吗?
一个刚刚出生的孩子就交给别人照顾,别人能将孩子养活就不错,至于孩子不怎么说话,一个缺少父母陪伴的孩子能不自闭吗?父母是孩子通往外面时间的桥梁,孩子能进入外面的世界需要父母一步步领导,显然这个孩子的桥梁是属于危桥。
再则男子称月嫂给孩子吃安眠药,如果这事是真的,那么就该打出证明啊,空口无凭,我对于男子不信任主要原因我怀疑这人是没钱给工资,然后就来这一手倒打一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