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在一公司工作3年,公司不给签劳动合同,上月下旬离职,因没有劳动合同,部门领导口头批准离职。现前公司拖欠5月份工资及6月份23天工资,部门负责发放工资的财务部说公司老板说工资不给了。请教各位,这种情况,我要怎样维权?如果走仲裁流程,虽然工作3年,但现在手里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能申诉成功么?具体我应该怎么办啊?谢谢
因为没签劳动合同,所以也没有缴纳社保,离职时根本没想到会拖欠工资,所以,什么准备都没有,现在个人什么证据都没有啊,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没有证据就去想办法搜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