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鉴别非法期刊与非法期刊目录

如题所述

近几年,一些假冒国内刊号或利用境外刊号在境内非法设立编辑部、记者站或办事处进行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的非法刊物日益增多,不法分子大肆收取版面费或广告费骗取钱财的现象也更加猖獗。这些非法出版活动不仅破坏了出版管理制度,扰乱了出版物市场秩序,而且误导和欺骗社会公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是造成学术滑坡、学术泡沫的罪魁祸首。这些违法报刊,有的是假冒国内报刊刊号出版发行,有的是 社会上不法分子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的期刊, 有的是由外国驻华机构或组织未经批准擅自编印散发,有的一个刊号出版多个地方版本,还有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报刊的业务或异地设立编辑出版机构并转让出版单位名称及刊号。更有甚者,有些非法报刊还刊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社会各界对这类非法出版活动深恶痛绝,强烈要求严查彻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扫黄”办在 2003 年 12 月 5 日就发出通知,针对近年来非法期刊,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据悉,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办及各省出版局等有关单位截止目前已经公布 四批共 169 种被取缔的非法报刊名单。(附表 1 ) 随着专项治理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还将适时陆续公布 非法报刊名单。同时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 “ 扫黄打非 ” 办希望社会各界对出版物市场给予监督。若查询报刊是否属于正式报刊,可与新闻出版总署报纸与期刊管理司联系(电话: 010—65212787 )。
国内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物的刊号问题。

“国内刊号 ” 是 “ 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 ” 的简称,即 “CN 号 ” 。它是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分配给连续出版物的代号。 《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国家标准)规定了中国标准连续出版物号分配的基本原则,即一个号对应一种连续出版物。目前对中国大陆出版发行的报刊,仅以 “CN 号 ” 来判定其是否为经批准公开发行的报刊。读者或作者可以依据 “CN 号 ” 的结构、格式,对 “CN 号 ” 的真伪作一些初步判断。 “CN 号 ” 由字母 “CN” 和 6 位数字及分类号组成, CN 为中国的国名代码,前 2 位数字为地区代码(附表 2 ),后 4 位数字为地区连续出版物的序号,其中报纸的顺序号从 0001 至 0999 ;期刊的序号从 1000 至 5999 。分类号与刊号用 “/” 隔开,我国的报纸暂无分类号,期刊的分类法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 4 版)》的基本大类划分。如《读者》杂志的刊号为 CN62 - 1118/Z , 62 是甘肃省的地区代号, 1118 是甘肃省期刊的顺序号,分类号 Z 表示该刊为综合类刊物。目前,根据我国期刊出版物的实际数量,除北京期刊数量较多外,其他地区的期刊顺序号均在 1000 - 1999 之间。

“国际刊号 ” 是 “ 国际标准连续出版物号 ” 的简称,即 “ISSN 号 ” ,由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设在各个国家、地区的机构负责分配。我国的报纸不使用 “ISSN 号 ” ,而大部分期刊都配有 “ISSN 号 ” 。

 依据 “CN 号 ” 判断报刊是否为公开发行的正式出版物时,还有一种情况值得注意,就是一些非法出版者按 “CN 号 ” 结构编造假 “CN 号 ” ,或是盗用正式报刊的刊号出版非法报刊。期刊变更刊名后,原国内统一连续出版物号即作废停止使用,因此,也有一些非法期刊利用已停止使用的刊号出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3-12-14
编者按:有的教师经常接到一些不明杂志社发来的征稿通知、论文参赛通知,有的甚至在正式官方报刊或网站上看到教育论文征稿(如在2006年《中国教育报》和至今《中国基础教育网》 http://www.cbe21.com/untitled/ad4.php刊登的的《教师成长》杂志征稿启事、《新课程》杂志征稿(山西\北京\上海同时出现该刊国际国内刊号一样的不同编辑部)就是典型的假刊物),为提高对非法期刊的防范意识,提高鉴别能力 , 谨防上当受骗 , 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特编辑本稿供大家参考。 近几年,一些假冒国内刊号或利用境外刊号在境内非法设立编辑部、记者站或办事处进行出版、印刷和发行活动的非法刊物日益增多,不法分子大肆收取版面费或广告费骗取钱财的现象也更加猖獗。这些非法出版活动不仅破坏了出版管理制度,扰乱了出版物市场秩序,而且误导和欺骗社会公众,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是造成学术滑坡、学术泡沫的罪魁祸首。这些违法报刊,有的是假冒国内报刊刊号出版发行,有的是社会上不法分子利用境外注册刊号在境内非法出版、印刷、发行的期刊,有的是由外国驻华机构或组织未经批准擅自编印散发,有的一个刊号出版多个地方版本,还有的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报刊的业务或异地设立编辑出版机构并转让出版单位名称及刊号。更有甚者,有些非法报刊还刊登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内容。社会各界对这类非法出版活动深恶痛绝,强烈要求严查彻处,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和取缔。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全国“扫黄”办在 2003 年 12 月 5 日就发出通知,针对近年来非法期刊,部署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据悉,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办及各省出版局等有关单位截止目前已经公布四批共 169 种被取缔的非法报刊名单。随着专项治理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还将适时陆续公布非法报刊名单。同时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 “ 扫黄打非 ” 办希望社会各界对出版物市场给予监督。若查询报刊是否属于正式报刊,可与新闻出版总署报纸与期刊管理司联系(电话: 010—65212787 )。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