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残疾人有哪些具体优惠政策

如题所述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

扩展资料:

残疾特殊照顾:

1、公共服务机构应当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人提供优先服务和辅助性服务;

2、残疾人搭乘公共汽车、电车、地铁、轮船、渡船、火车、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应当对残疾人给予方便和照顾;对残疾人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应当准予免费携带;

3、盲人应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地铁、渡船,凡是盲人读物邮件,都应当免费寄递;

4、县级和乡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减免农村残疾人的义务工、公益事业费和其他社会负担。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增加对残疾人的其他照顾和扶助。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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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25

主要是税收优惠和减免规费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重点任务

“十三五”期间,全省残疾人工作将重点实施兜底保障、医疗康复、就业帮扶、特殊教育、文化体育、权益保障、无障碍环境、服务能力、基层基础、友好环境等十大提升计划,进一步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

(一)兜底保障提升计划。

1.保障困难残疾人基本生活。扩大残疾人低保覆盖面,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对依靠家庭供养的成年重度残疾人和成年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可按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并享受与低保家庭同等的和个人直接相关的专项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优惠待遇。落实低收入残疾人家庭生活用水、电、气等基本生活支出优惠和补贴政策。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对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边缘以下的残疾人或本人收入在低保边缘以下的劳动年龄段残疾人,按照当地低保标准的一定比例发放生活补贴。将困难残疾人纳入惠民殡葬政策范围。健全对因灾、因病及意外伤害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临时救助制度,简化救助程序,加大救助力度。

2.实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以及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基本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档发放补贴,积极探索、逐步建立面向所有需要长期照护残疾人的护理补贴制度。制订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办法,

严格界定护理补贴发放对象范围,规范护理补贴发放审批流程,推动建立护理补贴发放对象动态管理机制。

3.加大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力度。落实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等各项扶持政策。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给予部分或全部补贴。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扩展资料

制订残疾标准的原则有二:

1、以社会功能障碍为主来确定残疾 即以社会功能障碍的程度划分残疾等级。

2、为利于国际学术交流和资料的互相比较 凡是已经有国际统一标准的,尽量和国际统一标准取得一致;对没有国际统一标准的,自行制订。

因此,我国制订的五类残疾标准中的视力残疾标准、听力语言残疾标准与国际标准基本一致;智力残疾标准也是一致的;肢体残疾标准则是自行制定的;精神残疾标准也是参照世界卫生组织提供的精神病分级标准而自行制订的。

1987年我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对五类残疾的定义及分级标准如下:

视力残疾

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而难能做到 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和低视力两类。视力残疾的分级 见表1-1。

1、盲 一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 0.02,而低 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2、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好眼的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其中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一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围;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到的最好视力,或以针孔镜所测得的视力。

听力语言残疾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听力丧失或听觉障碍,而听不到或听不真周围环境的声音;语言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不能说话或语言障碍,从而都难能同一般人进行正常的语言交往活动。听力语言残疾包括:

a.听力和语言功能完全丧失(即聋又哑);

b.听力丧失而能说话或构音不清(聋而不哑);

c.单纯语言障碍,包括失语、尖音、构音不清或严重口吃。

听力残疾分为聋和重听两类(表1-2)。

1、聋一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或等于91分贝(dB,听力级,下同)

二级聋: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71分贝,等于或小于90分贝。

2、重听一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56分贝,等于或小平70分贝。

二级重听:语言频率平均听力损失大于41分贝,等于或小于55分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残联—浙江省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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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22

一般首先要办理残疾人证明,才能取得残疾证。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扩展资料:

残疾人保障金减免条件:

1、遭受严重灾害如台风、火灾、水灾、地震等造成较大损失,按规定缴纳保障金有困难的用人单位。

2、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对特定行业进行政策性减免保障金的用人单位。

3、因经营造成当年度财务亏损或累计亏损额较大的用人单位。

4、有欠缴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当年有严重偷税行为的用人单位,不论符合上述何种减免条件,均不给予减免。

5、机关、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财政核拨的事业单位原则上不予减免。

6、由业主本人及其亲属直接经营、7人以下的个体工商户,予以免征。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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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31

为了获得残疾证书,一般必须首先申请残疾证书。根据残疾证明,可提供下列优惠政策:

税收鼓励措施

一,残疾人提供的个人服务免征营业税。

残疾人的收入,由纳税人申请并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社会福利生产单位未经民政部门组织的福利厂、街道办事处转移的,如果“四残”人员占社会福利厂、街道办事处的35%以上(含35%),可以暂时免征所得税。生产人员总数。“四残”人员在生产人员总数中所占比例超过10%而未达到35%的,应当减半征收所得税。

对于民政部门设立的福利工厂用地,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残疾人,暂时免征土地税。

二.减免费用

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小规模经营的,应当收取登记费、会员费和管理费的一半。在较大的情况下(雇用帮手),管理费用按核准的90%标准收取,而协议费用则适当收取。

经核实有特殊家庭困难的残疾人士从事经营活动的,经各机构请求该局同意,可以免除登记费、会员费和管理费。

独资企业、合资经营企业雇用的残疾人人数达到30%以上的,管理费作为福利企业处理,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残疾人领导独资企业或者合营企业的,登记费减半。

凡残疾人本人经营书籍、电玩、舞厅(卡拉OK)、桌球、电玩、电玩等,规模较小,管理费免收。在大规模雇用(雇用辅助人员)的情况下,如果残疾雇员达到30%以上(包括30%),应按核定标准的50%收取管理费。

三、残疾人士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援助

发生侵权、民事纠纷时,残疾人需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们确实需要法律援助或法律援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以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者法律援助。还可以将事项委托给律师办公室或法律服务机构。

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的,需要提出上诉。他或她也可以向与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和残疾人法律保护机构申请援助。具体程序是一样的。

四.残疾工人的权利和利益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下岗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999〕(第87号)规定:除宣布停产、破产的企业、有生产任务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造成经济下岗的企业、改组、改制的企业外,一般不安排解雇或解雇残疾工人。残疾人所属单位应当鼓励、协助残疾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等有益活动,并在培训、比赛、表演中被视为在场。

五.解决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对属于城镇户籍制度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由社会福利机构或者地方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门给予最低生活保障和救济资金;户籍在农村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依法保障基本生活。

扩展资料: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1)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三、残疾人如何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申请具体流程如上图所示。

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四、事业单位必须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根据《河南省〈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河南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1997]第37号令)规定:本省行政区域的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均应按不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暂时未达到比例的单位,每年度必须向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 金。

五、互联网产业和电子商务方面的工作

互联网可以帮助很大一部分残疾人就业问题,一来减去了肢体走动的不便,二来也可以了解世界。

六、平等参加高考的权利

2017年4月28日,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的权利,教育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为残疾人参加高考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

来源;百度百科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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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5-12-17
  一般首先要办理残疾人证明,才能取得残疾证。凭残疾人证可得的优惠政策如下:
  一、税收优惠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人员的所得,由纳税人提出申请,报市地方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的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凡安置“四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的比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工厂用地,凡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二、减免规费
  5、凡残疾人本人从事手工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小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6、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里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7、独资企业、合资企业中的残疾人就业人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8、残疾人领办独资企业、合资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9、凡残疾人本人从事图书、电子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小的,管理费免收。规模较大(雇用帮手)的,残疾就业人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三、残疾人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10、残疾人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
  11、如果当事人对法院一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二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人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四、残疾人劳动者权益
  12、中国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下岗残疾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国残联教就[1999]87号)规定:除宣布停产和破产的企业外,有生产任务的企业,因生产经营出现困难,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进行改组、改制的企业,一般不安排残疾职工下岗、裁员。残疾人所在的单位应当鼓励、帮助残疾人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和其他有益活动,其在集训、比赛、表演期间,视为出勤。
  五、解决“三无”残疾人的生活问题
  13、对无劳动能力、无法定抚养人、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属城镇户口的,由社会福利院收养或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民政部门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和救济金;属农村户口的,由所在农村基层组织,按五保户供养的办法,保障基本生活。
  六、残疾人免费参观
  14、残疾人免费参观、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以及公园、动物园、风景名胜区等场所。但举办体育比赛、大型商业性活动时除外。
  七、残疾人出行
  15、盲人、一级肢体残疾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地铁、轻轨、渡船等公共交通工具。残疾人搭乘汽车、火车、轮船、飞机,优先购票,并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公共停车场所免收残疾人车辆停放费。有关部门和行人应当为残疾人车辆通行提供方便。
  八、残疾人就业
  16、卫生局要在食品生产经营、公共场所服务等方面提供技术支持,在其卫生条件达到标准要求的情况下,办理《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盲人申办按摩所时,经市残疾人就业办批准后,有关部门应履行并简化相应审批手续。
  17、地税局对残疾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符合认证条件的企业,安置每位残疾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3.5万元。残疾人员个人劳务免征营业税。残疾人员所得,经地税部门批准后免征个人所得税。残疾人员可减征所得的项目为: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8、国税局对残疾人个人从事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的,免征增值税,(批发零售等商业经营的,不享受次优惠政策。)对安置残疾人的福利企业,增值税由税务机关按企业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定额退还,实行即征即退的方式,每位残疾人人员每年可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3.5万元。
  19、人社局在指标分配、人员调整等方面给予支持和照顾。
  九、辅助器具优惠政策
  20、对贫困残疾人(肢体、视力、听力)免费适配辅助器具。
  21、对贫困缺肢残疾人免费装配假肢。
  22、对贫困0-7周岁肢体残疾儿童免费适配辅助器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