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下来了,为什么被法院再次办理了取保候审?

前几天,我的醉驾刑事判决书下来了,被公安局送到看守所,因为自身有病,被看守所拒绝收监了,随后我又被公安局带到法院,法院让我在取保候审告知书上签字了,判决书下来了,为什么还给取保了,按道理不可能再被取保呀,可是我签的确实是取保候审告知书,我问审判员,他不说,那我现在的时间算刑事吗?请各位网友指点,谢谢!
我也查过相关法律,说判决书下来了,就不可能办理取保候审,我问审判员,可是那家伙态度不好,说我问这么多干嘛,所以只有像网友求救!

一般情况下,望文生义,“取保候审”侯的不就是审判吗?为什么判决书下来后,还会再次被取保候审呢?
原来,这是由于刑事诉讼法的“二审制原则”和“国家公诉原则”决定的,所谓“审”不仅指一审程序,也可能指二审程序,甚至再审程序,这种情况下可能发生“判决之后”的取保候审。另外,还需要注意与监外执行相区分。
法律分析
取保候审是“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五种”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取保候审本身需要达到一定的标准才可以适用,如果已经办理了取保候审,说明符合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几种情形,本身的犯罪情节并不严重,一般来说,如果采取了取保候审,最终即使被公诉,结果也可能只是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等非实刑。这些罪刑不重的判决文书“下来”以后,到其发生法律效力还有十日的上诉抗诉期,在这十日期间,判决书不具有法律效力,从刑事诉讼法角度讲,对象还只是“犯罪嫌疑人”而非“罪犯”,因此不能采取刑罚而只能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具体而言,如:
①判处的刑罚较轻,没有提起上诉和抗诉的,在十日内作取保候审处理;
②判处的刑罚不轻,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如果提起上诉和抗诉,则在庭审之前作取保候审处理。
另外,特别提醒,取保候审不能折抵判决的刑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不负刑事责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被告人在押的,应当在宣判后立即释放。
被逮捕的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予以释放:
(一)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单独适用附加刑,判决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
(二)被告人被羁押的时间已到第一审人民法院对其判处的刑期期限的;
(三)案件不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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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4
刑事判决书在你手上 那么大的排头 你看不懂吗 不是刑事是什么?只是因为案件属于菜案子 另外你有高血压或心脏病 或是传染病所以看守所不收你这种人 只是在程序上要你补签一个取保而已没什么大碍 只是法院要把材料做齐结案 应该是办案单位办取保的 怎么推到法院去了?稀烂的公安啊 还是法院素质高 帮他们擦屁股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4-06-09
。。。你们这个法院不知道干什么事的,竟然取保。。。违反程序规定了,你应该是保外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