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和继父共有一套房子,但是房地产是继父和前期离婚前购买,继父死后该怎么继承,

母亲和继父再婚后,共同有一套房子,但是房子只有国土使用证,没有房产证,地皮是继父和前妻还存在夫妻关系的时候购买。房子是妈妈和继父再婚后修建,继父有3个子女,母亲就我一个女儿,我是跟着母亲长大,现在继父死后.请问这样我们要分这套房子该怎么分,法律上是怎么分配.

    继父与其前妻离婚时应进行财产分割,依您所讲土地使用权尚未分割,原则上应作价,一人一半。

    我国实行房地一体主义,房随地走或者地随房走,现在房和地的产权人分离,即使土地使用证登记为继父一人的名字也不能说明该地块的产权人系继父一人。你方要该房,应该补偿继父的前妻的土地使用权的份额,以完善房、地产权人一致的问题。

    你方因修建,已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该房系妈妈与继父的婚内共同财产,原则上一人一半,也就是说,妈妈已经有50%的份额。

    继父死亡,未留有遗嘱,法定继承开始,其所有的50%的房产份额成为遗产。其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您没描述清楚,姑且认为继父的父母已经死亡;继父与您有无抚养关系?如果有,则您是继承人,否则不是。现在,继父的法定继承人,至少有4个,即妈妈、继父的三个子女,他们平均地分配继父的50%的房产份额。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6-08
他前妻有一半的土地继承权剩下的都是你母亲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