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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能感动人!

  翡翠指环
  一
  蜡烛还没有燃尽,结了灯花,像血溅的芙蓉,残破,温凉。窗口有滂沱的雨,下了三日。黎明如墨。
  温柔乡是一艘画舫,秦淮画舫,楚地胭脂。我来这里已经三年又三年。
  终日饮酒赋诗曼舞轻歌,金莲步,杨柳腰,水晶胆,玲珑心,纵不似秦淮八艳那 般惊慑四座,却也有一干自命风流的男子乐于千金买笑。
  我不笑。
  二
  小时候,枫哥哥说我的笑不是春风胜似春风。他清澈的眸子里装了我最天真纯净的年华,也装了一段两小无猜的誓言。
  他离开的时候满地黄花碎,他说小璃三年以后你来找我。就三年。我咬着嘴唇不说一句话,狠狠地点头,眼里有痛。
  是早知的结局,从师父收养我的那天起,我就知道枫哥哥会在九岁的时候离开落愁谷。可是离别即天涯,我是如此惧怕这一天的到来,我是那么那么舍不得他。
  师父的脸冰冷如霜,连指甲都透着一道让我畏惧的寒光。她说你不许哭,眼泪是你的灵魂,丢了它,你必定万劫不复。师傅柔软的指腹滑过我双肩的锁骨,她说小璃,我在落愁谷三十年了,不断地为东厂训练出血滴子杀手,所有的孩子,年满九岁我便会让他们去京城,为主公效命。
  京城。京城。
  于是我瘦小的身体里开始流窜一股对异地繁华的奢想,我鲜衣怒马的京城呵,枫哥哥一定会在北风的城楼上将我遥望。我看见那一年漫山红遍的杜鹃花,时光像枫哥哥的剑刻在老树上的疤,蜿蜒,冗长,老人心肠。
  一年春秋,一年冬夏,思念如墙,寂寞是伤。
  师父给我翡翠的指环,空心,藏下一根细如发利如剑的丝线。我戴着它朝向北方一路奔跑,师父的声音像迎面过来的风呼呼吹过我的鬓角。她说小璃你要听主公的话,你要成为最优秀的杀手。
  我终于等来了我的九岁。
  可那时我到京城并没有看见枫哥哥。我在红得像血一样的大门外等人领我去见主公。我说我是落愁谷的孩子。主公很不屑,他说我这种薄得像纸的小孩,如何能做一名优秀的血滴子杀手。他用一种和师父同样冰冷同样高高在上的神色俯视我,我说我会努力。
  后来我知道枫哥哥去了江南,那是主公交给他的第七个任务,他选择一去不再返。很多事情我未必明白,但我知道有些人我一定会等待。
  十二岁那年主公给了我一个掩人耳目的身份,我从京城到秦淮,妖娆霓裳,轻薄红装。无人知晓温柔乡的狐媚女子苏璎璎,亦是染了满指血腥的杀手。她不笑,是因为她在最茂盛的年华害了一场彻骨的病。
  思念成病。思念三年,又三年。
  三
  接到主公的信涵,江南有雨,洁白的栀子茂然盛放。信涵里写了我的第二个任务:法华寺,苏州巡抚,方之镜。
  刚下过雨,山路泥泞,法华寺虽是百年古刹,门庭也冷落了不少。倒是那袅袅的佛堂,竟让我生出些倦意来。踩着湿漉漉的青石板,想自己如果卸下小指上的翡翠环,不做苏璎璎,也不做血滴子杀手小璃,是否就能安然终此一生。更或者,在某个雨后初晴的傍晚,转身便能看见枫哥哥清楚地站在面前。
  这样想时,我抬头看见大殿的佛前数盏青灯,映着一个僧人素洁的脸面。我几乎被脚下的台阶绊倒,身子如坠进无底的黑洞,眼里有泪,泪盈于睫。我想起师父说我不可以哭,我便只是狠狠地咬着嘴唇,像九岁的时候枫哥哥离开落愁谷那样,狠狠地咬着,咬出血痕。
  我颤抖着声音,喊那僧人,枫哥哥。
  十八岁的时候我看见我的枫哥哥端坐佛前神态空茫我的心都要碎掉。可他不与我相认或者他都已经把我忘掉。他说,施主,贫僧法号净恒。
  净恒。净恒。好一个净恒!他有佛法三千,我却红尘万丈。
  难道,错过昨日,还要再错过今朝?重复相同的别离,余生陌路,一去千里。
  天又开始落下淅沥的水滴。他不看我,他只是埋头诵经。我不清楚他冷漠的眼底是否还有点滴往事残留的痕迹。我就那样站在他旁边,像小的时候他受罚那样,安静地陪他站在瀑布底下,淋湿了满身的衣裳,我仍然望着他笑如春风。
  然,三年,三年,又三年。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对我千依百顺的小小少年,他却不知,我始终是一个趴在原地的小孩,等着他,伸手将我扶起来。我说,枫哥哥,你只要说一句,说你记得我,记得小璃,只要这一句好不好?好不好?
  过了很久,他抬头看我,面上没有任何表情,他说,施主,贫僧法号净恒,不是你的枫哥哥。
  呼啸的风穿堂而过,我恍惚觉得自己已经鬓染清霜头生残雪,一簇花瓣落地的时间,焚了心,断了魂。
  惟有趔趄着转身。
  我甚至违背了杀手在杀人之前不可暴露自己的规条,也忘了我原本是要在对方抵达法华寺之前,摸清楚这里的环境,他的突然出现,让我乱了方寸。
  幸好,我并没有失手。
  我跟主公复命,说事情办得很妥当,苏州来的巡抚方之镜,昨日申时到法华寺进香。他在禅房休息的时候,我用一枚小小的指环和一根细细的丝线,轻而易举便割了他的人头。不着痕迹。
  我握紧了我的翡翠指环,一切都还历历在目:惊恐的人头,狰狞的表情,大滩大滩的血像一个绝望的湖,又像胭脂盒里的脂粉,散落在佛门清净地。我的脑子里全是枫哥哥的影象,从前,或者现在,温暖,或者冰凉。
  他说得对,六岁以前我就已经是那么倔强的小孩,而那些等待着盼望着以及寻觅着的光阴里,我的倔强成了一种习惯。为我思念的男子,执迷不悟,也执迷不悔。我怨他恨他,可我也终于明白,我爱他。
  四
  法华寺因为巡抚的无头命案被查封,僧人都被看管,不能随便出入。我只好穿上黑色的夜行衣,薄纱罩面,轻飘飘跃上寺里东厢的屋顶,揭开瓦片偷偷地看他。第一天,第二天,第三天,他都是打坐或者颂经,没有任何表情,不再是我记忆中活蹦乱跳的枫哥哥。我一阵揪心。
  第四天夜里,我没有见到他。他的房间像一座黑色的洞穴,冰冰凉。我害怕。第五天,第六天,我都去,甚至从窗户潜入,看见床被叠得很整齐,茶壶里的水有点发霉。暗地里抓了好几个小僧逼问,都没有人知道净恒的去向。
  我走在南京城繁华的大街,耳畔是欢腾的喧嚣和聒噪。我厌透了秦淮画舫的脂粉味道,却又害怕法华寺静如死灰的空气。这一个月,我每晚都潜进寺里,始终不见他。这一个月,我又替主公杀了三个人,那些跟东厂作对的官员,大大小小,随时随地都可能送命。我经常看见自己满身都沾着血,从手指到额头,那些被我杀死的可怜虫,就躺在地上,瞪着铜钱一般大小的眼睛,不得瞑目。从师傅收养我开始,我就知道,自己必须适应这血腥狰狞的生活,我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也会因为杀人而害怕。
  五
  那一天,我杀了一个吏部的官员,他的头落地,我看见枫哥哥站在远处的树林子里。灰色的袍子,没有头发,就像顶着一片荒滩。他的声音低沉,语气寡淡如水,他说,你跟我来。
  他带我走了很远的路,绕过清澈的溪,泥泞的路,还有满山的野草,让我想起落愁谷的夏天,与他一起捉蟋蟀的情景。最后我们走到陡峭的悬崖底下,静谧而荒芜的,只有稀疏的草。石缝冰凉。他指着旁边的一座坟,空荡荡的墓碑,没有刻任何文字。他说,这是贞娘。
  贞娘?我愕然。那光秃秃的坟像是神秘的诅咒,几乎让我产生想逃的念头。 他转过脸来看我,深邃的眸子里泛起哀伤,我想那哀伤里必定有我,竟然有些欢喜。问他:即使剃去三千烦恼丝,心还在,你就还是那个疼我爱我的枫哥哥,对不对?
  他背过身去,蹲在光洁的墓碑前,手指轻轻摩挲着木桩上的纹路。他说小璃,你杀人的武器是什么?我不解,盯着他的背影只觉往事离我们已经很远,怕只怕,远得根本走不回从前。
  枫哥哥。我的声音哽咽。
  小璃,你杀人的武器是什么?他又一次重复,语气越发幽凉。
  我伸出右手的小指,给他看我戴了九年的翡翠指环,我想说,它知道你离开多久,更知道我爱你多久。可是枫哥哥不看我,他只是幽幽地叹道:主公给我的最后一个任务,竟是你的第一个任务。
  疏疏的风灌进来,吹起坟上细小的沙砾。枫哥哥告诉我,里面的女子叫沈贞娘,是当年杭州巡抚沈千潭的女儿。主公交给他的第七个任务,便是取沈千潭的首级。可是,他遇到了贞娘,为她,甘愿废弃自己拿剑的手,背叛主公。
  但沈千潭不死,主公也不会罢休。我早该想到,同是落愁谷中训练出来的杀手,我未完成的任务,主公便会交给你。他站起身来看我,眼里有闪烁的恨意。
  我取下翡翠指环放在手心上,它叫胭脂索,师父说天下间唯一的一枚胭脂索,只能佩在最优秀的杀手身上。除了我,再没人用这样的武器,是我杀了沈贞娘。
  彼时春风扶面,他们在风光旖旎的西湖岸边。我杀沈千潭,贞娘却救父心切,整个人扑过来,生生被我用胭脂索勒断了脖子,头掉在地上,差点就滚进湖里去。你知道,我们这样的人,若不杀人,只好被杀,是不能有半点恻隐的。我有何不该?我难道错了吗?枫哥哥,我只问你,如果你在场,会不会为了她而将我一剑穿心?
  他没有回答,他说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在场吗,我那时正在筹办与贞娘的婚事。她答应,从西湖回来就嫁我为妻。这些年,为了避开主公的耳目,我宁可落发为僧。我一直在试图找出亲手杀死贞娘的人。直到在法华寺,我看见方之镜被割破的头颅。这一个月,我一直在跟踪你,你每杀一个人,我都会检验他们的尸首。 小璃,我迟迟不愿下结论,我多希望找到理由推翻自己的猜测。可是,可是为什么,血滴子杀手如此之多,偏偏,就是你。
  六
  我的胭脂索舞出一条我所见过的最美的弧线,温柔地,在枫哥哥白皙的颈上烙下一条红线。我下手那样轻,我舍不得将他的头与身体分离,但他还是倒下了。
  他根本就没有还手。
  我看着他缓缓倒在地上,眼里有泪。
  为什么?你若杀了我,可以保全你的性命,也可以替贞娘报仇。枫哥哥, 你知道我不是你的对手。可你为什么不还手?
  他半闭着眼睛看我,他不说话。我跪在地上,扶着他沉重乏力的身子,亲吻他流血的伤口。
  枫哥哥,你不知道,沈千潭不是我的第一个任务,主公说我第一个要杀的人,应该是慕容枫。因为你是第一个背叛他的血滴子,在他看来,这是莫大的耻辱……
  枫哥哥,你我都是主公的棋,我并非甘愿。我原想如果你杀了我,也许我会好过,偏偏……
  枫哥哥,你恨我么?你恨么……
  我终于还是哭了。那么多猩红的血,沾着我的手,我的衣裳,我的胭脂索,我从来不曾哭过。但这一次,我的眼泪冰凉,落在枫哥哥的脸上,又慢慢滑下去,渗进他脖子上的伤口。
  他总算说话,他说我不恨你,如果要怨,只能怨天意弄人,让我们进入落愁谷被师傅收留,就此背负起杀手的名号。
  他说,我一直视你为最亲最爱的妹妹,我早知,我不会忍心对你出手。我既然有负于贞娘,又何必再活着,再受煎熬。
  妹妹。
  妹妹。
  枫哥哥,你这样的人,其实是不该做杀手的。
  他凄凄地笑,他说没有人天生适合做杀手,感情那样繁琐,谁能抛开,断掉,一辈子如行尸走肉地活着。
  他说小璃,当你深爱上一个人,你也许会明白。他的声音越来越弱,弱到几乎要在烈日底下蒸发,在干燥的风里消失,在我面前像梦一般破灭。我知道我们就此永不能再见。
  然,他只知他深爱贞娘,才有今日残破不堪的结局;却不知我深爱他。
  ——我也那么那么地爱着他,很多年。
  ——他竟然到最后都不明白!
  那些汩汩涌出的温热血液,淹没了翡翠的指环,看不见碧绿的色泽。透明的胭脂索,也逐渐染上新鲜的红,仿似月下老人的姻缘线。
  线的一头虽然拴在我的无名指上,岁岁年年朝朝暮暮,另一头却落了空。 它拴不住我想要的人。
  它始终落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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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12
那年那月人之初

Part1.人之初

她叫韩小茉
我仰着头看满山绿色中跳跃着的一点白。阳光从林子上空的间隙里挤过来,晃得我眯起了眼。
那个忘了叫几婶婶的女人一声吼,远处那一点白顿了一下,然后一蹦一跳的闪过来,别那个几婶婶扯过来拎在手里。
几婶婶黑着脸吧手里穿白背心白短裤的小女孩推到我面前:“是她往你裙子上吐口水吗?”
我怯怯的看着小女孩尖锐的表情,不敢出声。
奶奶对我说,她叫韩小茉,算起来还是你的姐姐。
几婶婶很凶的骂姐姐韩小茉。一个不留神,韩小茉突然挣脱几婶婶的控制,跳过来,一口咬在我右边的耳朵上。
那年,韩小茉9岁,我7岁。

我真的很怕韩小茉
(一).
7岁之前,我几乎没回过乡下老家,当韩小茉跳到我面前时,我正提着裙脚试图淌过村头那条漂亮的小溪。9岁的韩小茉高出我半个头,站在没过小腿的溪水里叉腰打量我。
你就是早上做大汽车来的那个?
我点头。作出很友善的样子。
她却依然不友善的瞪着我。然后她指着我的裙子说,这个是叫公主裙吗?
我愣了半天,犹犹豫豫的说,好象是的。
我想也许我该和这个奇怪的小女孩谈些有意思的是。可还没有想到要说些什么,她就卖力地把口水吐在我的裙子上,然后推开我,一蹦一跳的跑远了。
我呆坐在溪水里好一会儿,才想起哭着跑回家告状。

(二).
韩小茉被她妈妈——那个几婶婶骂骂咧咧地拎在手里,不惊慌,也不说话,只是恨恨地瞪着我。
我被她瞪得有些心虚。我想我好像有点对不起韩小茉,搬大人出来解决小孩子的战争,很有些不地道。
韩小茉被几婶婶教训得很惨。爸爸妈妈赶紧劝几婶婶,小孩子闹个小别扭嘛,不碍事的,一会儿就好。
奶奶说,她叫韩小茉,算起来还是你的姐姐。
然后韩小茉就咬了我,一点没留情。
管她姐姐不姐姐的,我是真的很怕韩小茉。

关于韩小茉
韩小茉太爷爷的爸爸是我太爷爷的爸爸的表兄,她的爷爷和我的爷爷一起打过日本鬼子。她的爷爷死在战场上,我的爷爷拖着伤腿把他的尸体背离战场。我看到韩小茉爷爷的黑白相片,有着和韩小茉很相似的细细的眼睛和倔强的眼神。韩小茉的爸爸穿脏兮兮的衣服,走路瘸的厉害。奶奶说是被人打断的。有一次我听到村里女人闲聊的时候说道韩小茉的爸爸,她们用轻蔑的语气叫他“烂赌鬼”。韩小茉的慢慢是个很粗鲁的女人,每天大嗓门地从村东喊到村西。奶奶说她有轻度的精神分裂,有一次拿菜刀砍在韩小茉的背上。韩小茉还有对双胞胎弟弟,总是一前一后尖叫着用力踢韩小茉的脚踝。韩小茉咬牙站着,嘴唇抿成一字。
关于韩小茉,都是些悲伤的故事。对于7岁的我来说,韩小茉的行为和眼神都是我读不懂的。在奶奶家长大的表哥带我上山采桑葚的那个黄昏,韩小茉坐在挂着夕阳的斜坡上无声的痛哭。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一个9岁的孩子用大人的方式哭泣,也是我唯一一次看见韩小茉流泪。我拉着表哥悄悄走开,我想这也许是对韩小茉最好的安慰。

其实韩小茉也不坏
韩小茉会打架,打得很凶。她和比自己高很多的半大男孩打,像头危险的小母豹。
村里的小孩都不喜欢韩小茉。不过也许是韩小茉不喜欢他们。女孩子们聚在一起嘁嘁喳喳说韩小茉的坏话,远远看见她就甩过头拉着手跑开。男孩子们制造各种捉弄人的陷阱,看到她出糗便哄笑着拍手。这个时候韩小茉多半会出手,逮到哪个就拼了命的打,从不管自己和对手的实力是否相差悬殊。
被韩小茉咬了一口,我的耳朵疼了好几天。大事小事被村里人的嘴一传播,速度比无线电还快。所以没多久,村里的小孩就都津津乐道着那个穿公主裙的外来小孩来这的第一天就被人咬耳朵的故事。每每看到我,他们便乐此不疲的让其中两个小孩上演咬耳朵的情节,然后陶醉的哈哈笑,这让我小小的自尊心很有些受伤。有一次他们演出嘲笑我时碰巧韩小茉路过,逮住那个扮演被咬的角色的小孩一通揍,其他的小孩吓得散开,被揍的小孩哭着跑掉。
小孩子的价值观是很容易改变的,所以在那之后,我想,其实韩小茉也不那么坏。
可是后来偶遇到,韩小茉还是不理我。

再见,韩小茉
其实韩小茉长得不坏,弧度好看的下巴,五官搭配得精精巧巧。只不过头发和衣服总很糟。韩小茉穿上公主裙一定很好看,这韩小茉自己也知道。可是韩小茉没有公主裙。
在奶奶家的最后一天,爸爸妈妈带我去韩小茉家坐了坐。她家屋子里黑黑的,有难闻的味道。韩小茉正忙着生火煮饭,脸上乱七八糟。她妈妈吩咐她去倒茶水,她把杯子递给我的时候,绷着脸,眼光躲得很彻底。
在奶奶家的几天里我妈妈是很喜欢韩小茉的,总说小姑娘怪灵气。有时候逮到韩小茉,妈妈会考她小学课本里的一些唐诗或算术题,韩小茉总是答的很好。妈妈会拍拍她的头夸她很厉害。韩小茉的唇还是抿得紧紧的,可是脸会红.妈妈的包里有本唐诗三百首,是带过来给我备着的,可是认识了韩小茉,就送给了她.韩小茉红着脸说谢谢的样子,有点可爱。
在韩小茉家,妈妈拉着韩小茉说,要加油啊,下次来的时候我可会考你更多更难的东西。韩小茉瞥了眼几婶婶,点点头。
走的时候,我回过头说,再见,韩小茉。
韩小茉又红了脸。她低下头,没说话。
可趴在车的后窗上,我还是看见了躲在树后越来越远的韩小茉。

Part2.后来

逝(一)
再见到韩小茉,我15岁,韩小茉17。
17岁的韩小茉很有些美人的味道,娉娉婷婷。只是嘴还是抿着,也依旧不看我的眼睛。
韩小茉没有读高中。家里人宠着两个弟弟,不肯让她继续读书。奶奶说韩小茉很凶的闹过,然后被几婶婶打掉了半条命。
韩小茉还是妥协了。在我到奶奶家的第三天,和村里一些女孩子一起出去打工。那天韩小茉拎了不多的行李,一直没回头。
韩小茉倔强而悲伤的背影,却是她留给我的最后的记忆。

(二)
之后陆续回老家,一直没有韩小茉的消息,只是知道韩小茉的爸爸在一个晚上从家里准备逃跑躲债的时候,被追来的一群人打成了残废。而韩小茉的妈妈,也几乎彻底疯掉。
再问起韩小茉,已是很久之后了。奶奶湿着眼睛说,死了。
我的耳边像有一千架飞机轰隆隆飞过。
韩小茉。

真相
外出打工的韩小茉,第一次回家,是乘警车回来的。韩小茉被关在一个一尺见方的小盒子里。韩小茉变成了一掊土。
韩小茉在外两年,碎碎的打些零工。两年里韩小茉苦过累过被人骗过,给家里寄了5000多块。第三年韩小茉随几个姐妹去了更远的城市。第四年末韩小茉死在一间狭小的旅店里。警察说韩小茉在和客人讨价还价的时候发生了争执,被客人勒死在房间里。警察说罪犯已归案。警察说韩小茉是做台小姐。
那年的韩小茉,21岁。


韩小茉就葬在溪边的山腰上。矮矮的土包,没有墓碑,杂草丛生。今年暑假去奶奶家住了两天,见山腰韩小茉现在的家,更荒凉。
村里人现在仍是很忌讳提起韩小茉的。她是村里的禁忌,和耻辱。韩小茉是不要脸的女人,她那么卑微那么屈辱的死去,是很合理的。韩小茉死得好,死得大快人心。
真的很好。死了,韩小茉就永远不会听到所有刀子一样的话语,也永远不会看到所有利箭一样的眼睛。
没有了韩小茉,村子一副懒洋洋的样子。已经是夏天的尾巴,山花依然热热闹闹的爬满山。一个名叫韩小茉的女孩的陨落,如一枝山花的凋零一样微不足道。村子打了个喷嚏晃一晃,然后继续沉睡。

韩小茉,如果你还在,是24岁了。多好的年纪。
韩小茉9岁的人之初,我还是记得清晰。我不知道之后的韩小茉是怎样挣扎着自己的命运。我想起人之初的韩小茉,想起韩小茉红着脸的或是张牙舞爪着的样子和她没有公主裙的童年。如果真的有轮回,韩小茉也许会梳整齐的头发穿漂亮的裙子在妈妈的怀里撒娇。如果归宿只是天堂,那么,韩小茉,我相信,你会是天堂最美的天使。

哦,忘了告诉你,我的右耳还是会想你,韩小茉。
第2个回答  2010-03-29
原创的当然要自己写啦
第3个回答  2010-04-07
六年,我们的悲欢离合

六年的小学生活,我变了。

变得永远是一个人,一个人承担着一切,一个人对着镜子发呆,一个人向着太阳傻笑,我都记不起以前的我是怎样的一个人。

六年,我收获了一份友情,同时也丢掉了一些东西,失去了,拥有了,倘若一场梦的一切,我茫茫然的,仰望蓝天,俯视地面,时微笑,常流泪。

今天,我又忍不住心里的颤动,和往常一样,躲在角落,默默地看着班里的一切。

记忆里的学校很美,塑胶跑道的模样好熟悉,记得以前还在田径队的时候,常常心里有不爽就用奔跑来发泄,头发飞扬的感觉至今还余留心头,那种熟悉而陌生的发泄方式,如今,已不知被我遗忘到哪个偏僻的角落,被一个带锁的大箱子,紧紧搂着。

最近多云,微微有些凉风,颇有春寒料峭的意味,我的心如天气,时雨时晴,更多的时候,是古怪的多云——阴晴不定。

六年来,有欢笑,亦有鄙夷的眼神,我已习惯把旁边的一切事物隔绝,一个人,把自己封在一个黑洞洞的地方,文字是我唯一的朋友。

心里有理不乱的杂乱思绪,零零碎碎,繁琐而普通,我很懒,懒得动笔,电脑是我的日记本,把每日的开心、忧愁寄托于文字,不愿说出口,只能藏在每一行的字迹里。

六年啊,我们相处了六年,下课上课上学放学,打打闹闹嘻嘻哈哈,不理不睬冷嘲热讽,一切的一切,都是最好的回忆。

和她们还是处于不冷不热的状态,偶尔还会因为一些小事吵架,但之后还是各走各的路,谁也不理谁,我每次走到教室门口,她们几个都会站在另一边的走廊,互相打趣,那一刻,我觉得空气都变得窒息了,快步踏进教室,逼自己忘掉。

很累,但我也很无奈——除了沉默,忍耐,我还能怎样?

学会了独立,我们都在长大,离别之后,再一次重逢,离离合合,和好吵架,对我来说,所有东西都扭曲了,连无辜的一个眼神,都会被理解成为是嘲笑。

不想解释,也不需要解释,她们爱咋想咋想去吧,反正,我在她们心里,只不过是一个很讨厌的疯子罢了,疯子就疯子吧,每日过得都很疯狂——我就爱疯狂,那样的日子才是最适合我的!即使被人笑又如何,我是我,你们是你们,再见了就再见了,还搞得藕断丝连,老弄些无聊的把戏,早就看穿了,无趣的游戏,我不跟你们玩了,我要去找属于我自己一个人的天堂,留你们这些人,好好面壁思过去!

班级的纪律很不好,老是有人大声嚷嚷,最讨厌的就是有人吵到我,那种烦躁的感觉让人抓狂,愤愤的,却还是什么都没做。

每次期末的成绩单上,老师评语一栏上,总是有一句同样的话,“只是你若加入集体中来,那样会更好。”

呵呵,如果真那么容易,我还会这样孤孤单单好几年?我不愿意和别人分享自己的心事,那是我的小秘密,不是太小气,只是不喜欢群体中那种热热闹闹的气氛,我只适合安静,一个人的生活才是我的。

今天心情好糟糕,打开QQ,看见姐的Q上的签名改了,看得我眼眶热热的。

“孤独是一个人的狂欢,狂欢是一群人孤独。”

很寂寞,却字字沁入我心坎。

手插在口袋里,望向远方,这个城市,很平凡,逍遥的人,忙碌的人,形态各异。

我很期待,哪一天,这个城市的人,可以停下他们忙忙碌碌的脚步,好好欣赏路旁边,那一朵朵,普通的蒲公英……

唱一首歌,我们的歌

我喜欢唱歌,喜欢一个人静静地,激烈、快速的摇滚不适合我,我嘴里反反复复唱着的歌曲里,唯一一首,能让我湿热眼眶。

每当听到熟悉的罗大佑的那首《童年》,总会很伤心。

只因为她,那个爱唱歌的她,她在学校的歌唱比赛中,唱的就是这首《童年》,那时我们还是形影不离的俩人,我总叫她“阿贞”。

她比赛的时候,我软磨硬泡终于获得了可以去看她比赛的机会。

坐在下面,穿着背带裙的她很紧张,我笑着安慰她,舞台上一个下去之后又上去一个,她紧张得冒着汗。

轮到她了,阿贞僵硬地走上去,我望着她。

那一次,阿贞唱得很成功,我们是肩并肩欢呼着一起走回教室的。

如今,再回首,那首《童年》萦绕耳畔,阿贞的声音,也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

吵架了,互相骂来骂去,大家都各走各的路,那以前的美好与欢笑都成了最可笑的纪念品,阿贞长得很柔媚,白白细细的胳膊腿儿,很受大家的欢迎。

只是阿贞的成绩不行,每当上课老师叫她发言,她都紧紧抿着唇,不知所措,我叹着气,摇着头。

池塘边的榕树上

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
操场边的秋千上

只有蝴蝶儿停在上面
黑板上老师的粉笔

还在拼命唧唧喳喳写个不停
等待着下课

等待着放学 等待 游戏的童年
六年,我们曾经并肩一起走,走过春秋夏冬,走过失败走过成功,在这条路的最后,我们,唱着那首《童年》,那首属于我们的歌,笑着流泪。

唱一首歌,我们的歌,里面有你有我还有她的歌……

阳光下蜻蜓飞过来 一片片绿油油的稻田
水彩蜡笔和万花筒 画不出一边那一道彩
什么时候才能 象高年级的同学有张成熟与长大的脸
盼望着假期盼望着明天盼望着长大的童年
一天又一天 一年又一年 盼望长大的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