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飞的个人荣誉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13

2014年元月被第三届中国公益节组委会评为“2013最佳公益精神奖”
2013年3月被安徽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学雷锋成绩突出个人”
2013年2月被阜阳市文明办授予“阜阳市2012年度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13年元月被评为2012年度“身影全国榜样人物”荣誉称号
2012年9月成功入选“中国好人榜”助人为乐好人
2012年8月被安徽省颍上县委、颍上县人民政府授予“创建安徽省文明县城先进县工作先进个人”
2012年7月被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授予“阜阳市污染减排工作先进个人”
2012年2月被安徽省颍上县委宣传部授予“颍上县2011年度新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2012年元月被安徽省颍上县人民政府授予“2011年度优秀版主”
2011年12月被安徽省阜阳市文明办授予“阜阳市精神文明建设信息工作先进个人”
2011年6月摄影作品《舞动的精灵》荣获安徽省首届“百年中行杯——安徽之美”春季篇摄影大赛二等奖
2011年6月摄影作品《佳肴》荣获安徽省首届“百年中行杯——安徽之美”春季篇摄影大赛优秀奖
2011年3月被安徽省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授予“安徽省和谐家庭”光荣称号
2011年3月被安徽团省委、安徽省文明办、安徽省青年志愿者协会授予“安徽省第八届优秀青年志愿者”光荣称号
2010年8月被安徽省文明办授予2010年七月份安徽省“我最感动的江淮志愿服务优秀个人典型”
2010年7月入选中国文明网“中国好人”助人为乐候选人
2010年元月荣获“安徽省阜阳市福彩杯第二届十大孝星入围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