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补交的问题

我以前的单位给我交了养老保险,这个养老保险是归区里管的,后来在家待了三个月没有交,到了新的工作单位新单位又重新给我起了养老保险,没有在以前的保险上续交,新的养老保险是属于市里的,请问中间没有交的几个月还能续交吗?这两个养老保险能合并到一起吗?区里的和市里的两个保险能合并吗?
如果能办理合并手续,要怎么办,是自己办,还是单位办?

一,中间没有交的几个月可以续交,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除了补交费用外,还要缴纳滞纳金。但是你只有几个月没交,滞纳金很少。
二,区的养老保险和市的养老保险都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以合并的。
三,补交当然是自己办理手续。至于账户合并,待你办理补缴手续时可以问那里的工作人员,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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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4-01
可以自己补缴,最后两个帐户可以合并.
办理合并手续,直接到想转移目的地社保部门开接收函,余下的事由他们办理.你就等通知,同省转移比较方便只转关系.
第2个回答  2010-04-02
社保里,是否具备领取养老保险资格的认定有两个:其一,是否累计缴费时间达到或超过15年;其二,是否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两个条件同时具备时,就可以申请领取社会养老保险金。所以,条件一是“累计15年”,中间就算间断了三个月,你后面的单位继续给你交养老保险,会继续增加你的累计时间。只要在你退休前累计交够15年,就可以领取养老金了。
社保里的养老部分,如果不连续,是不影响最终领取的。
但是,社保里的医疗保险部分,是和连续性有关的。医疗保险一但中断,就得不到医疗保障了。医疗保险有一个观察期,时间为1年。在观察期内的医疗费用,社保是不报销的。举个例子,我2000年1月5日开始购买社会医疗保险,因为观察期为1年,所以2000年1月5日至2001年1月5日这1年为观察期,观察期内如果我生病住院了,社保是不会报销的。
所以,如果你的社会医疗保险如果中断了,后来又开始续交,那么这个观察期需清零重新计算1年,续交开始1年后,过了这个观察期,你才能重新获得医疗保障。
办理手续时,需要你自己带上相关身份证明和以前的社保卡(因为上面有社保号),到区社保办理社会保险转出手续,之后再让你公司办理社保的人员,带上你的社保号,到市社保局办理转入手续就可以了。其实不能叫合并,应该叫转移。
第3个回答  2010-04-02
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