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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兵到部队后,还有一次复审,包括一次体检还有政治审查。
新兵在检疫、复查期间,发现因身体、政治情况不符合条件,不宜在部队服现役的,作退兵处理。不过,基本上属于走过场。
视力、身高等不合格的,不会退兵的。关键是不能有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政治上有问题,或是犯罪嫌疑人混入部队的。
患有传染病或者危重病的新兵,部队应当及时给予治疗,同时通知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待病情稳定后作退兵处理,退回时间不受限制。退兵后不再补换。
属于身体条件不合格退兵的,须经驻军医院(武警部队须经总队医院或者地、市人民医院)检查证明,经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卫生部门审查,报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司令机关批准;属于政治条件不合格需作退兵处理的,部队应当事先与原征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征兵办公室联系查实,确属不合格的,经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保卫部门审查,报师(旅、武警总队)以上单位的政治机关批准。
追问入营检疫还有可能在退回来吗?
追答对
如果问题不严重,没事
追问主要检查什么?
追答还是原来的哪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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