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a2扣了3分年审新规定

如题所述

法律主观:

持有A1、A2、A3、B1、B2驾驶证的人每年要进行审验,如果没有交通违法扣分的,电脑自动审验,不需要驾驶人到窗口办理审验手续。有交通违法扣分(少于12分)的需要到辖区内车管所、城区服务站参加不少于3个小时的交通安全法律 法规 学习后,在辖区车管所进行审验。交通违法扣分超过12分的需到支队宣教科参加不少于7天的学习和实践,并进行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到辖区内车管所进行审验。需提醒的是,驾驶人审验不收取任何费用。 新规定: 持AB 驾驶证年审 期限从每两年一次年审改为一年一次,如果驾驶证没有扣分记录的可以免检。 根据目前的规定,A、B类驾驶证每两年提交一次身体条件证明,每年参加审验一次。但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70条,只有记分的A、B类驾驶人才必须参加年度审验,审验时应当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驾驶人免予当年度审验和申报身体条件情况。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 第七十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本条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 交通事故 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第七十一条机动车驾驶证审验内容包括: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交通事故处理 情况; (二)身体条件情况; (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及记满12分后参加学习和考试情况。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他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审验时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综上所述,驾驶证的年检是针对于有扣分记录的驾驶人而言,如果没有扣分记录则不需要去年检,主要是针对于驾驶人员的身体状态、交通规则的遵守、自身交通能力的掌握等情况有个了解的情况,如果没有通过则需要驾驶人在一定时间内进行重新考核。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