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粉丝在后台提问:
我在小公司上班,老板答应给我买社保,但要求我作为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然后我会把发票拿回来报销一半。老板这么做是不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会影响我吗?我是亏了,还是赚了?
个人观点如下(如有不妥,以官方为准):
你好,我可以直接告诉你三件事:
第一,你老板这么做的目的只是为了节省一些用人成本;说白了就是逃避社会保险费。第二,你赔钱是因为你多付了。第三,公司这样做是违法的。
看过过敏哥之前文章的朋友都知道,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费率是24%(单位缴纳16%,个人缴纳8%),而灵活就业人员的费率是20%。(如果没看过可以查看文章《灵活就业社保和企业职工社保有啥区别?哪个划算,养老金一样吗?》)
让公司员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就是为了省4%。
我们以每月最低缴费基数3176元为例。一个员工一个月能存3176*4%=127.04元,一年能存1524.48元。如果是10个员工,就省了1.5万多。
所以在当今社会,肯定有少部分企业这样做,以达到节约用人成本的目的。
你为什么说你赔钱了?
因为他只报销了一半。20%的一半是10%。按照规定,你只需要自己付8%。这样算的话,多得两分,当然是亏了。无形中给企业老板省了几百块钱。
看到这里,可能有朋友会觉得有这种“骚操作”,回头我让员工去买。
我的建议是,不要这么做,因为这不仅有巨大的法律风险,而且没有太大意义。
首先,这样做是违法的。主要是违反了《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条款。一旦追究责任,罚款就够你喝一壶了。
其次,没必要这么做。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可以按照税法规定扣除,即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让员工自己买,然后拿着发票回公司报销,是违法的,是不能扣税的。
按下葫芦浮起瓢,这里省一点,那里多一点,意义不大。
闵认为,既然要做企业,就要遵守法律,充分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你才能把企业做大,走得更远。
好了,今天的问题到此为止。你还想让民哥写什么社保知识?欢迎和民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