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份因公司拖欠我2个月工资,我主动提出辞职。离职后公司一直不发欠我的2个月工资,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我向劳动局提出仲裁,仲裁结果是:1、公司发放欠我的2个月工资7000元;2、公司因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补发我双倍工资未发放部分28000元;3、公司支付我一个月经济补偿金3500元;4、公司补交我的社会保险单位应承担部分。因公司对裁决结果不满意,以证据不充分,裁决结果不实到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要求法院撤销2-4条的裁决,理由是:公司和我签劳动合同时,是我主动拒绝公司不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该如果应诉?(本人没有请律师)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吧里的律师大哥么
追问我在离职申请表上写的理由是:离家太远。实际上是因为公司长时间拖欠工资。请问这对第3项有影响吗?我能否请求法院把第4项让单位不补交社保,直接给我补成钱呢?还有,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单位给我利息?如果可以,计算利息的本金是应该如何计算?起止日期如何计算?谢谢!
追答在实践中实际理由和写明的理由不相符的,经济补偿金是否支持,有差异。有的法院认为你离职时没有使用拖欠工资的理由权利作废,不给补偿金;有的法院则认为仍应该支持。一般有争议的部分仲裁支持了的,法院很少推翻。
利息方面一般都不支持,除非终审完成后,在指定期限内未给付的,可能会要求付利息或赔偿金。关于社保补钱问题,如果是调解结案,各让一步,比如原来补保险需要花1000,你要500,可以商量。保险本身是国家强制的一种费用,全称“社会保险费”,不是说不缴纳就不缴纳,一般判决里不会写的
追问大哥你好,前几天已经开庭,现在还没出判决,请问,我现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或申请资产保全吗?
追答劳动的案件很少有保全的,你可以试试,至于强制执行,你看下仲裁书里写的是不是最终裁决,一般得等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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