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

如题所述

广东省2014年最低工资标准是从2014年5月1日起调整的(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9.1%。

本次调整仍保持四类标准,平均增幅19.1%。其中:
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提高19.2%,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第二类地区包括珠海、佛山、东莞、中山四市,提高19.1%,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
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增加了肇庆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
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提高19%,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一直备受关注,国家的“十二五”规划明确,最低工资标准要年均递增13%以上,最低工资规定里面也明确每两年至少要调整一次。

关于工资调整的广州本地网站报道的相关信息:http://gz.bendibao.com/life/2014827/168417.shtml

也可以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官网查询详细信息:http://www.gdhrs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dhrss/index.html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3-29
2014年《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新调整的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第一类地区是广州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50元,小时工资为15元;

  第二类地区,佛山、东莞、中山三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10元,小时工资为12.5元;

  珠海市在省标准的基础上自行提高到月最低工资标准1380元,小时工资标准13.2元;

  第三类地区除原来的汕头、惠州、江门三市外,增加了肇庆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130元,小时工资为11.1元;

  第四类地区包括余下的韶关、河源、梅州、汕尾、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十一市,调整后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010元,小时工资为10元。
第2个回答  2014-09-13
深圳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