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小学生在学校发生的踩踏事件

如题所述

2009年12月7日晚21时前后,湖南省湘潭市辖湘乡市私立育才中学发生一起伤亡惨重的校园踩踏事件,造成8人罹难、26人受伤。后果极其严重.

有报道说原因只是因为下雨,楼道湿滑,光线暗淡,导致了惨祸的发生。这完全是学校行政上的渎职行为!共和国教育史上,报道过的这类事件已经是第三次了,以发生此类事件的概率来看,比起我国当今的交通事故来说是很低很低的,这就容易让许多学校领导忽视。但对每一个孩子的家庭来说是100%的灾难。其实因人多拥挤而发生踩踏悲剧的概率并不低。改革开放初期,上海就在轮渡码头发生过一次踩踏事件。那还不是孩子,都是大人。原因是那天大雾,轮渡停航。而工人们都急着过江上班,那时已经有迟到扣奖金的制度。雾散后,轮渡启航,大家争着上船,酿成悲剧。以后市府出台了因交通问题造成的迟到不予计较的人性化政策,并在码头上加强了疏导,就避免了此类事件的再度发生。这类事件在国外朝圣时也屡见不鲜。防患于未然,这类事件在学校是完全可以预防的。

发生这类事件往往在晚自修后,且往往发生在中小学生孩子群体里。楼道里灯坏了,黑咕咙咚看不清路。梯阶损坏了,或者在设计上梯阶有一级高度不一致,学生中有残疾的、精神倦怠的孩子都可能诱发这档子事。再加上初中孩子时常有恶作剧行为,因此,从理论上说发生这类事件的概率并不亚于交通事故,但完全可以防范。首责应该是值班老师,因为值班老师是当时临场的监护人。如果值班老师在场,调皮孩子的恶作剧行为就可避免。由老师在旁提醒和监护,一般是不会出问题的。如果楼道上灯坏了,几天没有修复,那是总务科的责任。发生这样的事,校长肯定也有管理上的责任。

令人感到悲哀的是现今我们的孩子应变能力特弱!有同学摔倒,周围学生就应该及时大声发出信号,让上面的人停步,给予帮助。老师没在场,学生会干部、团干部、班干部都应该自觉站出来控制场面。事不关己,视若无睹;信息不达,上面的人不知道情况,情急中匆忙逃生,一涌而前,于是,惨祸就发生了。这是给我们的教育理念一次警钟!我们的孩子只有自我的教育、考分的教育,就有可能在人的社会群体里被“踩踏”。

学校的安全教育,我想不会没有。且安全常常是考核学校的一个重要方面。只是我国教育的通病是说教过多,联系实际太少。当然因汶川地震的教训,有的学校也演习了紧急疏散。我们这里有的学校也演习过防火、防灾的紧急疏散。但是真要是认真统计一下,可能,这样认真去做的学校并不多。

在纷繁的城市交通中,车辆行驶,其实大家都互相“让”着,也就保障了大家的安全。当然骑着摩托车横冲直撞,或者是存着侥幸心喝多了酒还要逞能开车的人也是有的,这也是当今我国交通事故频发的原因。当今的教育,似乎只教孩子去竞争,不教孩子学一点谦让,许多家长总以为谦让老实会吃亏,其实,对孩子来说,是真正的来日方长,何必争一时的短长。在我的教育实践中,遇到过邻校学生因争上公交车抢座位,发生过把一个小学生挤到车轮下轧死的事。我就给学生说,“那车上的座位有没有你都能到家,你们要争的是长大后在社会上能有一个像样的位置才是,那才是关系着一个人一生的事。”我国传统书法艺术,既看重笔力,也讲究各部件之间的谦让及和谐,才谈得上一个“美”字。在人际交往时,英语中有一个词语“after you!",我很欣赏,那是很优雅帅气的行为,人的一生大可不必总是急吼吼的过那日子!

孩子们的行动常常自己看不到后果,这就需要监护人,需要大人的呵护和教导。孩子们上了一整天的课,累了,厌烦了,急着回宿舍休息,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是也就会出现下楼梯的拥挤,也就潜伏着危险因素,这就需要学校领导和老师们的责任心。

湘乡私立育才中学发生的踩踏是有形的。在我们的社会生活里,还有一种无形的“踩踏”现象,那就是在片面的精英教育体制下,有许多陪读后又被筛选出局的孩子,他们因分数不够、前途无望被迫辍学,有许多则在中考前就被“分流”,他们中就有一些孩子则被踩踏在社会的最底层。有的被黑势力控制着,有的被拐卖,有的沦为乞丐、三只手、“按摩女郎”,有的成了罪犯。这不但毁了这些孩子的一生,还增加了政府的治安成本。

2008年听到有孩子自杀的消息,心实悲哀,期望着2009年再不听到这样的事。谁也没有料到,在2009年行将结束时,还爆出了这样的新闻来“收官”!匪夷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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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30
2009年12月7日晚上9点半左右,湖南湘乡市育才中学发生一起踩踏事故。下晚自习的初中学生在下楼梯过程中发生拥挤踩踏,造成8名学生当场死亡,26名学生受伤,8人留院观察。
一、事故发生的过程
9点半左右,育才中学的下课铃响了。初中部的8个班400多名学生纷纷从教室里走出来,要跑回宿舍,利用20分钟的时间洗刷,9点50分就要熄灯睡觉。这座回字形大楼里有4个出口,可教室外面下着大雨,400多学生都纷纷涌向离宿舍最近的出口而来,从五楼到一楼,仅1。5米宽的楼道摩肩接踵,挤得满满当当,楼梯间没有电灯,只有一只手电闪着微弱的光晃来晃去。一楼出口处,两个调皮的男生将路堵住了,一个女学生不慎跌倒,另一男生赶紧救人,立即产生了拥挤,一块儿被后面的人潮踩在下面,惨剧发生了。
二、事故发生的原因
1、班额过大。湘潭市规定:初中班额40—50,育才中学52个班,容纳了3626名学生,平均每班70多名学生,有的班超过80名,严重超编。
2、管理不善。学校只安排了一名现场看守人员进行安全巡查与现场管理,难以监控全部下楼梯的学生;
3、学生行为意识差。学生安全意识不强,自控能力弱,在楼梯口故意堵塞,楼梯间拥挤,是导致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
4、天气恶劣。因下雨,大部分学生涌向与宿舍楼靠近的一号楼梯回宿舍,造成一号楼梯人流量增加,导致事件发生
5、训练不足。学校没有开展过类似应急演练。
6、安全设施不完善。没有在楼梯间安装应急灯与警示标志。
三、教训与启示
1:应该强化学校领导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近年来,学校踩踏事故接连不断的频繁发生,已经成了学校安全事故的重中之重,早已引起了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多次会议上反复强调预防拥挤踩踏事故,但此类事故却接连不断屡屡发生,痛心的惨剧,残不忍睹的画面,应该给学校领导们一警示。学校领导是学校的法人,是第一责任人,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教职员工和学生生命的主宰者。学校领导的安全意识强弱和责任心轻重直接影响着师生的生命安全。学生行为意识、条件的优劣、管理的粗细无不与学校领导息息相关。所以,学校领导应该从讲政治,保稳定的高度,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出发,按照构建和谐社会,打造平安校园的要求,本着对学生生命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心,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加强学校的管理,切实预防拥挤踩踏等事故的发生,为教育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2:学校的安全设施要齐全
学校的安全设施是师生安全的重要保证。寄宿制学校的教学楼、公寓楼都应该在主要交通部位安装应急灯和警示标志,以保证在停电时让师生安全撤离,保证楼道楼梯照明、设施安全检查制度等,认真检查,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
3: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和技能的训练
从某种意义上说:学生的行为意识决定着学生的生命安全。学生安全意识的提高,安全知识的丰富,行为习惯的养成,安全技能的素养是学生安全的保证。所以,学校应该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明确要求学生在上下楼梯时要遵守上下楼秩序,不拥挤、不凑热闹,特别是上下楼梯靠右行,听从值班教师指挥,不拥挤打闹等。教育和训练学生在上下楼梯鞋子带子松散时不系鞋带、不捡掉在地上的物品、不攀肩而行、不高声喧哗、不搞恶作剧如尖叫、乱喊、开玩笑等,不快跑、乱窜和不参与拥挤,发现拥挤苗头及时撤离,提高自我防范踩踏事故的能力。不论刮风下雨,暴雪浓雾,都要坚持按照学校的规划路线上下课。学校应该在每学期定期搞安全撤离演练活动,以此提高师生的安全撤离能力。
4: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办学
班额的容量是有其科学依据的,初中40-50人的规定时按照人均占有空间,采光、空气流通、建筑物的承受力、通道的疏散能力等多种因素决定的,如果超过了其中某种因素的承载力,就有可能出现安全隐患。我们办学的目的是为人民服务,但有些私人学校,却以追求高额利润为目的,盲目扩大招生,人满为患,管理跟不上,遇到恶劣天气或地震等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出现踩踏事故是必然的,因此,凡学校公共疏散通道,特别是楼梯容量较小,不能满足学生遇突发事件疏散需要的要增加辅助设施,确保疏散通道畅通。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避免大班额招生。凡班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学校,要严格控制转入、借读等,切实控制班额,同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小学建立超过三层,初中超过五层的教学楼,政府部门要按规定扩建校舍、配备教师、分流大班。
5:学校的安全管理要严格
学校要坚持坚决执行“一岗双责”的管理模式,每个教职员工都有安全管理的重责。遇到突发事件和恶劣天气,带班教师首先要带领学生安全撤离、科学疏散。放学和下晚自习时,每个楼梯口都要有执勤教师负责疏散,指挥学生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一层、二层、三层的放学时间应该错开,不能一窝蜂。安全管理工作者,要坚持严肃认真的原则,对学校的各项安全设施要定期检查,对学校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汇报和处理,定期组织安全学习和安全演练,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湖南湘乡育才中学的血的教训,给我们上了一堂血淋淋的安全教育课。学校领导的锒铛入狱更给我们的教育管理者提出了警示,事实告诉我们:教育教学工作是科学的,是有自身的规律的,谁违背了自然的法则,谁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的人民教育工作者,就应该坚持“科学发展观”的正确的办学理念,科学管理,严格治学,不留漏洞,保一校平安。
第2个回答  2010-03-29
you
第3个回答  2010-03-29
baidu
第4个回答  2010-03-29
有一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