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超案当年到底是谁做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11
张志超案的真凶尚未找到。

张志超案的始末是,在2005年2月11日,山东省临沭县的一所校园内,一名高一女生在校园内的一间卫生间内被奸杀。经过公安侦查后,张志超,该校的一名高一学生,成为了主要嫌疑人。尽管张志超在案发时不满16岁,但他还是在2月12日被警方带走,并在当天被刑事拘留,26号被逮捕。

然而,尽管张志超被认定为嫌疑人,但此案一直缺乏确凿的证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再审此案时认为,原判决主要依据的是张志超和其他被告人的有罪供述,但这些供述与证人证言存在矛盾,且没有其他客观证据指向张志超作案。因此,法院最终撤销了原判决,宣告张志超无罪,并当庭释放了他。

尽管张志超被无罪释放,但此案的真凶仍然未知。张志超在被囚禁多年后,虽然获得了300万的赔偿款,但他的生活已经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他的家庭状况一直不好,父母都是下岗职工,父亲一直患病在家,母亲靠打工维持家庭开销。张志超多年来没有接触过女性,甚至有人想替他征婚,这也引发了网友的关注和讨论。然而,无论结果如何,张志超案的真相仍然是一个未解的谜团。

综上所述,张志超案的真凶尚未找到。此案的处理过程也引发了人们对于司法公正和程序正义的关注和思考。希望未来能够有更多的关注和努力,以找到真正的罪犯,为受害者和社会带来公正和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