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中国人但已加入外国国籍,但我想同时持有中国和我所在国家的护照,这样方便回国,因为我所在国家的公民去中国都要提前申请,如果持有中国护照的话就可以直接回国不用任何签证,请问有没有这个可能,中国是否允许一个人同时持有两国护照。 谢谢
不可以的。中国的《国籍法》中明令规定不允许任何中国公民有双重国籍,如果获得他国国籍,则视为自动放弃中国国籍。所以中国人是不允许同时持有两国护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
第十三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护照:
(一)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二)无法证明身份的;
(三)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四)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五)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六)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七)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第十四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自其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被遣返回国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护照:
(一)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的;
(二)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可以依法扣押案件当事人的护照。
案件当事人拒不交出护照的,前款规定的国家机关可以提请护照签发机关宣布案件当事人的护照作废。
第十六条 护照持有人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护照遗失、被盗等情形,由护照签发机关宣布该护照作废。
伪造、变造、骗取或者被签发机关宣布作废的护照无效。
第十七条 弄虚作假骗取护照的,由护照签发机关收缴护照或者宣布护照作废;由公安机关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法律是不可以,中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理论上双重国籍人在国际上会得到不仅一个国家的保护,但根据国际实践,以及1930年海牙国籍法公约第五条规定:具有一个以上国籍的人,在第三国境内,应被视为只有一个国籍,第三国在不妨碍适用该国关于个人身分事件的法律以及任何有效条约的情况下,就该人所有的各国籍中,应在其领土内只承认该人经常及主要居所所在国家的国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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