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驳回的民事诉讼,建议移送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立案吗?

如题所述

公安机关是否能够立案,还要根据案件的案情决定。并不是法院的建议,就可以成为公安机关的立案理由的。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
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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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9-17
移送的前提,必然有行政或司法单位已受理。
驳回起诉是决定,该案已在法院结案。
你只能报案,不存在直接立案。
第2个回答  2021-09-17
法院驳回的原因是什么呢?是因为已经构成刑事犯罪了,法院无法受理还是不属于民事案件?
如果是已经构成刑事犯罪,那就直接去公安局报警即可。
第3个回答  2021-09-17
可以直接去公安机关立案,也可以要求法院移送公安机关
第4个回答  2021-09-16
法院驳回诉讼,你可以去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立案也是需要审查的,如果事情紧急可以提前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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