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属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能不能参照鲁政办字(2019)18号文件办理内部退养

如题所述

可以的。

内部退养是指企业职工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因企业改制需要,提前离开现有工作岗位回家休养,企业给予一定补助,待该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再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一种措施。

退养人员范围特指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之前,本市部分全民或集体所有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本部门规定,对一些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但又不符合退休、退职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征地养老人员),实行企业内退养办法。

扩展资料:

企业实施内部退养的对策

1、企业实施“内部退养”工作,要依据国家规定进行操作,要制定“内部退养”工作的实施方案。“内部退养”实施方案必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尤其要注意征求符合“内部退养”条件的职工意见,“内部退养”工作实施方案要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2、企业实施“内部退养”工作,要坚持职工自愿申请的原则。企业要通过制定较为优惠的“内部退养”政策,引导年龄较大的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同时,企业要认真地做好“内部退养”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不能靠硬性规定,强迫职工退出工作岗位。

3、企业在实施“内部退养”工作期间,要参照国家退休费标准为“内部退养”职工发放生活费。有特殊困难的企业,发放生活费的标准也不应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企业不能不经协商单方面降低“内部退养”职工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山东人力资源厅-关于省属事业单位转制为非国有企业有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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