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关于食品中重金属限量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2)中,该标准已于2013年6月1日正式实施。
该标准规定了铅、镉、汞、砷、铬等重金属在谷物、蔬菜、水果、肉类、水产品、调味品、饮料、酒类等20余大类食品的限量规定。
重金属对人的危害:
1、重金属汞Hg:对人主要危害中枢神经系统,使脑部受损,造成汞中毒脑症引起的四肢麻,运动失调、视野变窄、听力困难等症状,重者心力衰竭而死亡。
中毒较重者可以出现口腔病变、恶心、沤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也可对皮肤粘膜及泌尿、生殖等系统造成损害。在微生物作用下,甲基化后成为甲基汞,毒性比汞更大。
2、重金属镉Cd:可在人体中积累引起急、慢性中毒,急性中毒可使人呕血、腹痛、最后导致死亡,慢性中毒能使肾功能损伤,破坏骨胳、致使骨痛、骨质软化、瘫痪。
3、重金属铬Cr:对皮肤、粘膜、消化道有刺激和腐蚀性,致使皮肤充血、糜烂、溃疡、鼻穿孔,患皮肤癌。可在肝、肾、肺积聚。
4、重金属砷As:慢性中毒可引起皮肤病变、神经系统、消化和心血管系统障碍,有积累性毒性作用,破坏人体细胞的代谢系统。
5、重金属铅Pb:主要对神经、造血系统和肾脏的危害,损害骨胳造血系统引起贫血,脑缺氧、脑水肿、出现运动和感觉异常。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