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中质量的定义是什么

如题所述

质量的定义是:反映实体满足明确或隐含需要能力的特性之总和。

质量主体是“实体”。实体可以是活动或过程,也可以是活动或过程结果的有形产品,如建成的厂房,或无形产品,如监理规划等;也可以是某个组织或个人,以及以上各项的组合。质量的主体不仅包括活动、过程、组织体系或人,以及他们的组合。

“需要”通常被转化为有规定准则的特性,如适用性、安全性、经济性、可靠性、美观等等。在许多情况下,需要随时间、环境的变化而改变。明确需要是指在合同、标准、规范、图纸、技术文件中已经作出明确确定的要求;隐含需要则应加以识别和确定,一是指顾客或社会对实体的期望;二是指那些人们公认的、不必作出规定的需要,如住宅应满足人们最起码的居住功能即属于“隐含需要”。

“满足”不仅是对客户的还应考虑到社会的需要,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某些产品虽然能适应某些地区顾客的需要,但该地区从总体规划上来考虑不允许发展,因此,这样的产品也就不能“满足需要”,不具有所要求的质量。

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质量方针

质量方针是由组织的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该组织总的质量宗旨和质量方向。质量方针是企业总方针的组成部分,它是企业的质量政策,是企业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的准则和行动纲领。它是企业长期或较长期内质量活动的指导原则,反映了企业领导的质量意识和质量决策。

(2)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是指与质量有关的、企业所追求的或作为目的的事物。是建立在企业质量方针的基础之上,质量方针为质量目标提供了框架。质量目标需与质量方针以及质量改进的承诺相一致。由企业的最高管理者确保在企业的相关职能和各个层次上建立的质量目标,在作业层次上,应是定量描述的并且应包括满足产品或服务要求所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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