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写了欠条不给钱怎么办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如果是帮老板打工的工资被拖欠,只是写给工资欠条而不给钱的问题,当事人要保留好工资欠条原件作为重要证据。同时,还要收集好其他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或协议、已经完成了实际的工作量、以前老板发放工资的名册和流水、老板的个人信息等,写成表达准确的书面材料,然后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和举报,并配合劳动监察大队一起催讨被拖欠的工资。如果还是得不到工资的时候,应该在诉讼时效内(即从老板写工资欠条的日期起三年以内)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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