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的房子着火了,损失怎么算?

租的房子着火了,损失怎么算?

法律分析:
租的房子着火了,由谁赔偿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租房失火的赔偿,要依据消防部门最后认定的起火原因:如果是由于出租方提供的设施、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所引起的火灾的,那么就是房东的责任,原则上应由出租方承担责任;如果非房屋固定设施的原因的(比如房客使用天然气不当、用电量超负荷等等),那么就是房客的责任,房东不仅可以免责,还可以向租客提出索赔,由租客自行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第三方的原因引起的火灾,则应该由第三方承担责任。然后依据责任大小进行赔偿所有的直接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东对房屋及设施是负有维修责任的,房东出租房屋时首先要保证房屋符合安全居住标准,不能存在安全隐患;租客承租房屋时,也应注意仔细检查房屋的设施,看看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的话要及时向房东提出并要求修复。租客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并加以妥善保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衍生问题:
租房不签合同违法吗
租房不签合同不违法。民法典规定,签订合同的方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进行房屋租赁时,不签订书面合同并不违法,口头合同也是有效的。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下的,当事人无需签订书面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由于房屋租赁合同仅移转房屋的使用权,所以承租人仅能依合同约定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而不得处分。所以,租房子是租房者与承租人之间相互达成的契约,签订租房合同能够保证当事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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