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农村户口可以在农村盖房吗

如题所述

农村非农户口不可以申请建房子,农村的土地属于全体村民集体所有,只有本集体内的村民才可以申请宅基地建房,非本村机体内户口的人员是不可能申请到宅基地的。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
2、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
3、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
4、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
5、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6、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一、非农户口人员若想在农村建房的话,则必须满足以下三点要求:
1、家里有人是农村户口。比如父母都是农村户口,那么建房审批等手续自然就不会受到限制,因此可以用他们的名义来进行建房。而作为非农户口的子女,回家帮忙建房自然就是理所应当。
2、当地村民默许。非农户口因为申请不到宅基地所以建不了房,但在现实生活中,非农户口人员在原宅基地上建新房,也是没人管的,只要当地村民默许就行。
3、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现在国家是非常支持返乡创业的,为此《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指出:允许返乡下乡人员和当地农民合作改建自住房。比如可以改建农家乐、民宿等来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因此这种情况下,非农户口是可以在农村建房的。
二、非农户口怎么转成农业户口?
1、夫妻双方有一方为农村户口。夫妻中要有一方是农村户口,而城市户口的一方想要变更成农业户口的话,无论是外省的还是本地的,都可以向有关部门提交申请。
2、因上学将户口迁出。农村学生考上大学将户口迁出的,在毕业后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
3、在城市长期失业,且父母为农村户口。如果父母均为农村户口,且能证明自己在城市长期失业,没有收入来源时,则可以申请将户口重新迁回农村。
4、在农村拥有宅基地。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非农户口子女可以通过继承房子的方式享有农村的宅基地,这种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农村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
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定义】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取得、行使和转让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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