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如题所述

抚养费不可以不给。具体如下:
1、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2、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这样的规定,是基于夫妻离婚后,子女无论随父方还是随母方生活,仍然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
支付的标准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3、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4、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5、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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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5-12
您好!需要跟您明确一点,可以不给抚养费,但是不能逃避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如果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不支付抚养费。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一般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约定不支付抚养费的。但是请注意,这并不代表已经完全免除了后期支付抚养费的义务的。
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比如孩子患有重大疾病时,对方可能会请求您支付一定的抚养费,也可能请求与您一起分担孩子的医疗费用。虽然离婚了,但是您和孩子的父母子女关系并未解除,不能免除法定的抚养义务,所以法院是可能支持对方的请求的。
但是如果对方要求的是超出子女实际需要的费用,比如上不必要的贵族学校的学费,购买电脑、手机、旅游服务等非生活必要的高消费,那么您是可以不支付的。
抚养费一般支付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即可,如果对方要求您支付孩子成年以后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您也是可以不支付的。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个人情况提供进一步的专业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