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给子女的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如题所述

父母给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情况进行讨论,具体如下:
1、如果是父母在婚前给子女的钱,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给夫妻双方的钱财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明确赠与子女一方的钱财,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
一、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二、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综上所述,如果父母在子女结婚之后为其双方购置的财产,同时父母明确表示赠与自己的子或女,那么该财产属于子或女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子或女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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