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倒闭,欠款无力偿还,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要坐牢

朋友公司今年效益不好,欠款50多万,现公司已没有进帐,也没有压货,无力偿还债务.上家合同已到期,逼着还钱,如果再不还钱,要告上法庭,请问如果真告上法庭,我朋友(公司法定代表人)要判刑吗?

企业倒闭,欠款无力偿还,不会坐牢,可以申请宣告破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 破产申请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注销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三条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四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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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不一定,在原告要求法院资产保全后,被告方在经过庭外调解确定无力偿还债务的,双方的态度很重要,可以约定一定时间后偿还债务或者以某项资产作为偿还。
在双方互不相让的情形下,法院依据合同法等法律条款,可以从被告名下的资产中强制执行被告的偿债义务,在强制执行后,还有欠款的,确实属于资不抵债的,可以判刑!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8-10-30
如果未涉及到违法行为是不会的!你可以让你的朋友的债券人行驶代位权,也就是让债权人直接去找你朋友的上家去要钱!这属于民事责任,对方要是告上法庭也是民事诉讼,而非刑事诉讼!民事诉讼只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赔款!如果无力偿还也就申请破产!
第3个回答  2008-10-30
只要不是法人代表导致企业倒闭,应该不会产生刑事责任.
第4个回答  2008-10-30
视情节 严重与否,可能会去坐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