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位于市中心CBD的商用两用房出租后,因租房夫妻吵架,女方自我家窗口跳楼,请问我家是否有起诉索赔的权利?如果起诉,把握有多少?我家楼高33层,我家是9楼,但是换算成正常房屋的高度,相当于12层楼的高度.楼下三层是办公公建且尚在营业.我们楼内95%的人都选择将房屋出租作为盈利的方式.女方在我家跳楼.感观上会影响我们自己居住,心理会有不舒服的感觉.中国人格外在意这种事情.另外,女方在我家自杀,也会影响我家出售房子的房价,即使以后出租也不方便,影响我家,甚至全家的房价行情.后果真的很严重.我家在市内属于甲级地.二手房价平均值也是7500元/平.所以这个结果对我很重要.请各位前辈细心解答.以解我心忧虑.多谢
租房者事后有意隐瞒其妻自杀的事实.因其拖欠水电费,我们被物业通知欠费才与他联系.此时他提出退租,还有三个月的时间他不打算在房内租住但不要求返还租金,余下2000元押金归我们.家里的家具也多有损坏和丢失.企图想退租了事.而我们是在去了租房处,向邻居和物业打听,才知道出了自杀的事.
看承租人的死因。
1、因为你的房子设施出现问题致死,你要负责赔偿。
2、突发性疾病猝死,没得赔偿。
3、在出租房内烧炭,引火,上吊等自杀行为,你可以索要赔偿。
扩展资料:
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
(1)承租人应按约定数额、期限交付租金。承租人不履行这一义务的,出租人具有追索权;
(2)承租人应妥善保管和保护租赁物,并按合同约定正确地使用。合同没有约定的,应按租赁物的性质和用途使用。中国经济法规定,由于使用保管或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承租人负责修复或赔偿;
(3)承租人擅自拆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负赔偿责任;
(4)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进行非法活动,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承租人有及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逾期不还租赁财产,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对租赁物有添附或进行改装的,在返还租赁物时,如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应将租赁物恢复原状;如经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补偿承租人因添附或改装所支出的费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承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