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里没有规定无理由退房的违约金的百分比,要赔偿多少违约金?
网上有说是总房款3%.5%.10%.20%,到底是多少?
房子是期房,09年12月才交房的
房子的纵深很浅,属于狭长的那种,感觉除了卫生间还可以以外,其他都很小,尤其是厨房间
前天去房子里看,好几户的房子的地面被泡在很深的水里,部分墙面有红色的实心砖,还有别的类型的
这个楼盘已经有一户退房了,但是具体的理由不知道
现在签的是预售合同,不是正式的购房合同啊
房子09年12月才交,很小,买来时要自己住的,就算租给别人,房型不好,估计不好往外租
像这样情况的退房条件,合同里没有规定违约金的多少,现在想知道大体的数字(我的房价总额为37万多)
难道在交房之前就没办法了么?
怎样能使违约金降到最低?
房屋预售合同没有规定无理由退房的违约金的百分比或具体违约金的金额的,则不需要赔偿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应由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而一方违约的,另一方不能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而应该要求赔偿因违约方的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扩展资料:
特征:合法性,任何一个合同条款,只有具备合法性,才能具有自身的威力,缺乏合法性的条款,无论设置得多么花俏也是虚有其表,影响违约金条款合法性的因素主要是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明确性,操作性是衡量一份合同质量的标准之一,只有具有明确性的才具有操作性,违约责任条款内容必须明确,才能够最大程度降低就如何适用违约条款发生争议的可能性,那种“一方如有违约行为,应该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的违约金条款只是一个架子,难以发挥实际的作用。
违约责任条款由“适用条件”和“违约责任”两部分组成,对于适用条件和违约责任内容的约定必须明确,适用条件中必须对是否违约有明确的判断标准,具有可识别性;违约责任的内容具有明确性,或是约定具体的金额,或是约定具体的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震慑性:没有后果的法律非法律,没有违约责任的合同非合同,没有震慑性的违约条款非违约责任条款。
合同一方当事人不愿意恪守合同,很多时候是因为违约成本太低,甚至违约成本等于零,趋利避害的本能使得他们选择违约,所以设置违约责任条款之前,应该分析违约成本和履行成本的关系,只有违约成本高于履行成本时,违约责任条款才具有震慑力。
约定的违约金可以比实际损失高,具有惩罚性的性质,所以正确运用违约金条款对震慑违约行为有很好的效果,当然过万事有一个度,过于苛刻的违约金条款往往难以让人接受,好的违约责任条款应该促成交易,而非交易杀手,好的违约金条款应是绵里藏针,而非锋芒毕露。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违约金条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扩展资料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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