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男方以女方名义办的信用卡透支并无力偿还离婚后该如何偿还?且向女方父亲借钱无借据能要求偿还吗?

谢谢回答!

首先要看。男方以女方名义办的信用卡,具体用在哪些方面,如果是用共同消费,那么就要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离婚后,由男方和女方各承担50%),反之则是个人偿还。
至于向岳父借的钱,当然有权要求偿还。但还有个问题,向岳父借的钱到底用在哪里?这是个很关键的问题。如果男方拿这笔钱用来家庭支出的话,那这钱也是要男女双方来共同偿还的。如果是用于个人的开支,则只能要求男方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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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05
夫妻关系继存期间,应该共同拥有收入和承担债务,除非双方另有约定。

离婚后债务应单独承担。

信用卡是女方的名字,早就应该收回,停止男方的使用权;银行只会追溯持卡人的债务,女方再要求男方偿还。

没有借据的债务,需要借款人认可,或有其他人证物证,方可主张债权。
第2个回答  2008-12-05
这虽然属于一般的民事纠纷,但因其是由于家庭的解体或破裂才产生的纠纷所以又和一般的民事纠纷有一定的区别,具体的只能咨询律师了。但看你这个情况来看可能有点麻烦,无论是什么诉讼官司都要讲证据,没有证据的话想赢官司有一定的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