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2008中考加分政策

就是什么样的条件给加分,加多少,怎么个程序,等等,谢谢!

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少数民族考生等8类考生可享受照顾加分待遇,最高分值为20分。

与去年相比,今年我市特殊考生录取的范围和分值并无变化,依旧分为三个档次。考生若同时具备多项照顾条件,只能享受其中一项(取其最高项),不累计加分。

(一)应届初中毕业生中的烈士子女(含烈士未成年弟妹),驻边疆国境县(市)的现役军人子女,驻沙漠区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现役军人子女,军队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照顾2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

(二)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照顾10分并计入中考总分:现役军人子女(非第1条中所列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残疾军人、归侨青年、归侨子女、华侨子女、港澳台籍考生,少数民族考生。

(三)第一志愿报考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少数民族应届初中毕业生可降低20分(含对少数民族考生已照顾的10分)投档,达到招生学校录取分数线的列入计划内录取。

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领取并如实填写《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表》,班主任和学校负责人须审查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各初中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为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考生集体办理特殊考生升学照顾审批手续,并将符合照顾加分条件并办理了审批手续的特殊考生名单在校内张榜公示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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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12-09
根据特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