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司辱骂员工,员工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我今天被我的上司辱骂了,并不是因为工作上的事情。望大家帮个忙,出个主意,我要自我保护。
我不怕被炒,我要在我走之前得到补偿。

可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警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扩展资料:

治安管理处罚的相关要求规定:

1、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2、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3、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治安案件的调查,应当依法进行。严禁刑讯逼供或者采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收集证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在我国,“打人犯法”可谓妇孺皆知,可骂人也犯法则远非大众共识,不仅骂人者意识不到自己犯了法,就是被骂者也很少有人认为别人骂自己是违法行为,因而在被骂时常采取与其对骂或不加计较、置之不理的态度,或以“骂人不疼”来寻求心理平衡。其实,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的辱骂,甚至包括酒后辱骂,都是对他人人身权利的侵犯,主要是名誉权的侵犯,情节严重的则构成诽谤罪。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名誉权是指公民或者法人所享有的就其品质、信誉、才干、声望等获得的社会评价不受他人侵犯的权利,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以侮辱和诽谤等方式毁损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构成侵害名誉权的条件:一是行为人向特定人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暴力、语言、文字等其他形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诽谤,是指通过捏造并散布某些虚假的事实,损害他人名誉的行为。二是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为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所知悉。三是侵害名誉权须造成一定的损害后果。名誉权保护的客体是名誉,因此,侵害名誉权的直接后果是名誉损害。四是加害人主观上有过错。五是侵害行为与侵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民法通则》规定,对侵犯名誉权,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05-19
可以通过法律保护自己。

上司辱骂下属,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涉嫌犯罪(侮辱诽谤罪),通过录音取到证据。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得以侮辱和诽谤等方式毁损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构成侵害名誉权的条件:一是行为人向特定人实施了侮辱、诽谤行为。。二是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为被害人以外的第三人所知悉。至于是否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要根据具体情节来定,详情根据辱骂的内容咨询相关律师。

具体操作:
首先可以要求对方以后停止这种辱骂的行为,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如果因此造成了实际精神损失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7
1、建议录音取证
签订合同同时还帮买了养老保险的,可提前一个月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上司辱骂下属,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就可能涉嫌犯罪(侮辱诽谤),同时可以录音取证。至于是否应该赔偿精神损失费要根据具体情节来定。
2、可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第4个回答  2015-08-08
1、工作做错事并导致严重后果,上司骂你的时候假如语气严厉,用词激烈,这应该不算侮辱,是在提醒并纠正你的错误,预防你下次再犯。
2、工作中大错没有,小错不断,那极有可能是你自己平时没有把上司的强调、叮嘱放在心上。上司骂你只要不带侮辱性字眼,就不算人身羞辱或歧视。
3、有些领导天生急躁脾气,言语多带有攻击性,不管他人感受,假如他骂你超出工作范围了,你应该投诉到老板哪里去,通过具体实例来佐证上司针对你的行为。老板会找人调查并找他谈话的。假如再不行,你就只能选择离开。

至于你说拿起法律武器,劝你别折腾了,他骂了你,至多向你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