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担保人,这样可以免责吗?

朋友借款,我作为担保人,借款期为2016年3月8日,到期还款日为2016年6月8日,与2017年6月19日起诉借款人和担保人,时间过了这么久,担保人可以去法院申请免责吗,我自己上网查 担保人法是到期还款日后6个月后如果没有起诉的话,担保人是可以免责的,是这样吗

 《担保法》第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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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20
那你朋友没还你就等着去还钱了
第2个回答  2017-06-20
可以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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