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是在对超生子女的违法行为的处理期内是不可以入党的。
如《浙江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党员干部及其他有关人员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生育的,除按《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外,五年内取消其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参评资格;不得入党入团;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不得推荐为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取消村党组织委员候选人资格。至于你们当地有怎样的规定,可向当地县级计生部门咨询。
如果已经成为党员的,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条明确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