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公司打条欠xxⅹ人工费xⅹ万元,法人会计属名此款项纯属人工工资,这样的债权归属普通债权吗?
应认定为普通债权。按照破产法规定,债务清偿顺序依次为:
有财产担保,
破产费用、
共益债务,
劳动债权,(工资 )
社保优先权、
税收优先权,
普通破产债权。
按照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204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8条的规定,劳动债权的范围仅限于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欠条上的人工工资,非破产企业的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