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立案审理自赔作出不予受理决定是否有法依据?

我对法院作为赔偿机关,15日申请17日省高院发信息告知法院立案,案号粤5103法赔2号,承办法官黄奕亮,书记员陈晓嘉,告知时间下午4奌至下班便结案信息网告知17结结。

第1个回答  2020-05-02
法院作出这个决定,当然是是够的法律依据,而且是公开,公平合理合法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02
如果不服判决,可以提出申诉。 没有必要公布办案人员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