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的,请求人对赔偿处理决定不服或预期不予赔偿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或期间届满之日起30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期间届满是不是就是“请求人对赔偿处理决定不服或逾期不予赔偿的”中的“逾期”的期限?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