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法中,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或期间届满之日起30天之内中期间届满之日是什么意思?

赔偿义务机关为人民法院的,请求人对赔偿处理决定不服或预期不予赔偿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或期间届满之日起30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国家赔偿法】第四章的规定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其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赔偿义务机关是人民法院的,赔偿请求人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关于届满之日的意思:这个期限是2个月,如果法院不答复,应视为期限届满,你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赔偿。追问

期间届满是不是就是“请求人对赔偿处理决定不服或逾期不予赔偿的”中的“逾期”的期限?

追答

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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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25
就是你向赔偿法院申请赔偿了,他们会做出一个赔偿决定,或者他们不做出决定,但他们必须在六十日内给一个决定,过了六十日还无作为,那就可以找上级复议了,如果对赔偿决定不满,也可以。
第2个回答  2012-09-25
虽然没有找到你说的这一条,但是可以先告诉你赔偿义务机关的赔偿是有期限的,一般为两个月,自收到赔偿申请之日起计算,两个月到了,就是期间届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