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f组相比,c组贸易术语有何特点

如题所述

按F组和C组术语成交的合同称作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下,卖方肌保证按时完成状运但无须保证按时到货,采用F组术语成交时,卖方承担的风险和费用均在交货地点同时转移给买方,而按C组术语成交时,风险在交货时转移,而费用则在目的港或目的地转移。

举例:CIF 与FOB 区别....

1. 不同点:

FOB (free on board)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但在与北美国家交易的时候,应在FOB后面+vessel表示船上交货)因此,卖方在合同 规定 的时间和装运 港口 ,将符合合同 规定 的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 通知 买方即可。之后的运费和保险费与卖方无关。

而 CFR (cost and freight以前叫C&F,<<90通则>>改为 CFR )成本加运费,是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并承担运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 通知 买方、提交相关单据并负责清关后完成交货义务,不负责办理保险。

接下来的 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运费加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比CFR 条款 多了保险费用.可以简单的理解为FOB+F=CFR, CFR+I=CIF。另外,与FOB所属的F组( FCA 、 FAS 、FOB) 术语 相比,CFR,CIF所属的C组(CFR,CIF, CPT , CIP ) 术语 下卖方所承担的责任更大,即卖方都要负责订立从启运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契约,并支付正常的运输费用,而且在CIF、 CIP 术语中卖方更要负责办理货物保险,支付相应保险费。

2. 相同点:

1)这些 条款 的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而且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2)即使是CIF负责了保险的费用,但是风险转移都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也就是说,过了船舷,就没卖方什么事情了。
3)为了明确装船费或卸船费的负担问题,也为了让复杂的交易简单化,这三种术语都有其相应的变形。
4)按这些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shipment contract)。

利与弊:

选择以FOB价成交,在运费和保险费波动不稳的市场条件下有利于自己。但也有许多被动的方面,比如:由于进口商延迟派船,或因各种情况导致装船期延迟,船名变更,就会使出口商增加仓储等费用的支出,或因此而迟收货款造成利息损失。出口商对出口货物的控制方面,在FOB条件下,由于是进口商与 承运人 联系派船的,货物一旦装船,出口商即使想要在运输途中或目的地转卖货物,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也会颇费一些周折。

在CIF价出口的条件下,船货衔接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得出口商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出口商保证所装运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只要所交的单据齐全、正确,进口商就必须付款。货物过船舷后,即使在进口商付款时货物遭受损坏或灭失,进口商也不得因货损而拒付货款。就是说,以CIF价成交的 出口合同 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单据买卖"合同。 一个精明的出口商,不但要能够把握自己所出售货物的品质、数量,而且应该把握货物运抵目的地及货款收取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对于货物的装载、运输、货物的风险控制都应该尽量取得一定的控制权,这样贸易的盈利才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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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按F组和C组术语成交的合同称作装运合同,这类合同下,卖方肌保证按时完成状运但无须保证按时到货,采用F组术语成交时,卖方承担的风险和费用均在交货地点同时转移给买方,而按C组术语成交时,风险在交货时转移,而费用则在目的港或目的地转移。

  举例:CIF 与FOB 区别....

  1. 不同点:

  FOB (free on board)即装运港船上交货(但在与北美国家交易的时候,应在FOB后面+vessel表示船上交货)因此,卖方在合同 规定 的时间和装运 港口 ,将符合合同 规定 的货物交到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 通知 买方即可。之后的运费和保险费与卖方无关。

  而 CFR (cost and freight以前叫C&F,<<90通则>>改为 CFR )成本加运费,是卖方负责办理货物运输,并承担运至指定目的港的运费,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港和规定的装运期内装船, 通知 买方、提交相关单据并负责清关后完成交货义务,不负责办理保险。

  接下来的 CIF (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 成本,运费加保险,顾名思义就是比CFR 条款 多了保险费用.可以简单的理解为FOB+F=CFR, CFR+I=CIF。另外,与FOB所属的F组( FCA 、 FAS 、FOB) 术语 相比,CFR,CIF所属的C组(CFR,CIF, CPT , CIP ) 术语 下卖方所承担的责任更大,即卖方都要负责订立从启运地至目的地的运输契约,并支付正常的运输费用,而且在CIF、 CIP 术语中卖方更要负责办理货物保险,支付相应保险费。

  2. 相同点:

  1)这些 条款 的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而且都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
  2)即使是CIF负责了保险的费用,但是风险转移都是以装运港船舷为界。也就是说,过了船舷,就没卖方什么事情了。
  3)为了明确装船费或卸船费的负担问题,也为了让复杂的交易简单化,这三种术语都有其相应的变形。
  4)按这些术语成交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shipment contract)。

  利与弊:

  选择以FOB价成交,在运费和保险费波动不稳的市场条件下有利于自己。但也有许多被动的方面,比如:由于进口商延迟派船,或因各种情况导致装船期延迟,船名变更,就会使出口商增加仓储等费用的支出,或因此而迟收货款造成利息损失。出口商对出口货物的控制方面,在FOB条件下,由于是进口商与 承运人 联系派船的,货物一旦装船,出口商即使想要在运输途中或目的地转卖货物,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也会颇费一些周折。

  在CIF价出口的条件下,船货衔接问题可以得到较好的解决,使得出口商有了更多的灵活性和机动性。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出口商保证所装运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只要所交的单据齐全、正确,进口商就必须付款。货物过船舷后,即使在进口商付款时货物遭受损坏或灭失,进口商也不得因货损而拒付货款。就是说,以CIF价成交的 出口合同 是一种特定类型的"单据买卖"合同。 一个精明的出口商,不但要能够把握自己所出售货物的品质、数量,而且应该把握货物运抵目的地及货款收取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对于货物的装载、运输、货物的风险控制都应该尽量取得一定的控制权,这样贸易的盈利才有保障。

  希望上面的东西能对你有所帮助 !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