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企业职工1995年以前的养老保险费如何补缴

如题所述

企业关闭后对职工以前的工龄可以补交养老保险,劳动者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进行详细了解,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需符合如下条件可以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在单位应保未保和中断缴费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1)用人单位整体未参保的,应从单位注册成立之日起为职工全员参保。需为职工补缴在单位期间养老保险费的,补缴起止时间不早于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起始时间(劳动合同制职工1986年10月;原临时工1990年3月;原固定工1993年1月;乡镇企业职工2003年1月)。
(2)用人单位未及时为职工办理参保造成应保未保的,用人单位或个人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等材料,经确认后,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起,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3)职工参保缴费后中断缴费的,单位或本人申请,可按照我省规定不同性质企业原职工身份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在单位期间的养老保险费。原行业统筹企业的原固定职工,按照原行业开始实行个人缴费制度起始时间补缴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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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27
朋友最好去当地社保局柜台咨询、看你们单位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执行社保法的。〈各地企业在这个问题上、开始执行时间有差异〉、四川省部分地方是从93年1月开始、也有95年7月开始的,还有从96年1月开始的、还有从2000年开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