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按国家规定,八小时属于正常上班时间,日工资的计算方法: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2008年1月3日劳社部发[2008]3号)的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和工作时间分别调整为20.92天和167.4小时,2008年1月1日之后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为: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平时加班,或双休日加班,都是在没有工资的时候加班,按国家规定支付1.5倍或2倍工资。(原则上来说你每周都多上一天班,第六天应该按照
加班工资算)。另外节假日如果属于
法定假日,公司不应该扣除工资。具体就看你们单位的规定了。
追问那比方说十月份不是还有国庆休假吗,十月上班天数为23天,那工资应该是月薪/23=每天工资吗?那这样如果是我额外还请假5天的话,月薪/23*(23-5),那工资是不是比实际的要少了呢
追答是要少的,在公司里面,请假有相应的制度和规定,可以按照比例扣除工资或者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