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汽车出租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范围中的部分现代服务业“有形动产租赁”,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
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有形动产租赁、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为增值税纳税人,交纳增值税。
按照以上规定,有形动产租赁开具增值税发票,分别为:
如果你公司属于营业税改增值税(2013年8月1日起,《运输业和部分现代业实行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37号))的运输业一般纳税人,且承租方也是一般纳税人,那你公司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17%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如果你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如果你公司是一般纳税人而承租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也按照17%的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地税的不是国税